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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安省让出院老人非自愿转养老院法违宪 法院开审

    2024年4月3日,米歇尔·坎普(左)83岁的母亲波帕德在安省温莎的Hotel-Dieu Grace医疗中心接受治疗。她们拒绝去医院安排的养老院,称那里太糟糕而面临支付高额住院费。(Dax Melmer/加通社) 【2024年09月24日讯】(记者楚方明多伦多报导)周一(9月23日),安省法院开始审理状告省府一项法律违宪的官司。该法律允许医院将出院的老年病人送入非自愿选择的养老院,否则每天收费400元。

    这项法律,又被称为“更多床位更好护理法案”或第7号法案。老人倡导中心和安省健康联盟认为,该法律违反了《权利和自由宪章》。但省府并不这样认为。

    法院将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通过转移老年患者,该法律是否达到了改善医院病人流动问题的目的。提交给法院的文件显示,维权组织和省府在这个问题上,结论不同。

    有争议的第7号法案

    2022年9月,安省政府在几天内就绕过公开听证会,强行通地过了第7号法案。

    该法律允许医院安置协调员为被医生认为需要“替代级别护理”(ALC)的病人选择养老院,而无需征得患者同意。

    协调员还可以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患者的健康信息提供给养老院。患者也可以被送到离他们的首选地点70公里远的安省南部和150公里远的安省北部的养老院。这项法律让老人们及其家人感到愤怒。

    反对第7号法案的组织在提交给法院的证据中表示,该法案没有达到减少所谓ALC患者数量的预期效果。他们指出,安省卫生厅的数据显示,在该法律生效一年多后,这类患者的数量实际上增加了30%。

    法庭文件显示,截至1月底,约有2,300名出院患者在医院等待养老院的床位。

    维权组织表示,证据证明,第7号法案未加快绝大多数ALC患者从医院转移的速度,“这不是患者的错,而是安省养老院床位短缺,特别是受欢迎的养老院床位缺乏”。他们认为,第7号法律无效且武断,应该废除。

    省府则认为,ALC患者数量增加是因为人口激增,并不能证明该法律无效。省府还提到,从几家医院的数据看,该法律增加的医院患者的流动。

    在密西沙加经营着两家大型医院的延龄草医疗中心(Trillium Health Partners)表示,在最近3个月,这法律已经让240名ALC患者转移到了养老院。其它医院也提到了类似的进展。

    维权组织还表示,这项法律主要针对身心健康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剥夺了他们选择住在哪里以及如何分享健康信息的权利。

    超过80%的ALC患者年龄在65岁或以上,绝大多数患有通常与年龄有关的无法治愈的疾病。他们认为,这项法律干涉了《宪章》赋予他们的生命权、自由权和安全权。

    省府律师辩解

    省府律师表示,该法律是必要的,可以为需要住院的病人腾出床位。

    《宪章》中没有规定,出院患人拥有可以在医院免费居住的权利。而且,该法律也没有基于年龄或残疾歧视。

    截至2024年1月31日,有2,243名ALC患者在医院里等待养老院床位,他们在医院总共度过了近20万天。

    《宪章》并不保护私人健康信息共享,有几部法律规定了个人健康信息的共享方式,包括根据法院命令共享。

    第7号法案不会强迫患者进入任何特定的养老院。病人可以拒绝安置,但必须支付医院费用,“对于已经出院却拒绝出院的ALC患者,后果纯粹是经济上的付出,他们必须支付他们选择占用公共医院床位的一部分费用。”省府律师说。

    只有5人被收费

    维权组织表示,每天交400元是“强制性的”,而省府则认为,这是对患者的“威慑”,目的是让他们同意搬到他们没有选择的养老院。

    省卫生厅长办公室最近表示,这类患者中,只有5人被收取了费用。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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