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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药予人自杀或不等同谋杀 控方求最高法院厘清

    肯尼斯·罗(Kenneth Law)在安大略省密西沙加市的一家药店外,该药店的一个邮政信箱与他有关。

    照片:The Times/News Licensing

    RCI发布日期:15:03

    在网上大量贩卖毒药连环助人自杀的肯尼斯·罗(Kenneth Law),可能可逃过被控14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安大略省检察官正要求最高法院就“协助自杀”和”谋杀”两者作出清楚解读。

    安省上诉庭早前在另一宗裁决触及有关问题,安省检察部遂在本月初向联邦最高法院申请上诉许可,并暗示对肯尼斯·罗的一级谋杀罪指控,有可能不成立。

    该宗案涉及一名护士使用胰岛素,被控企图谋杀,省上诉法院在裁决时对协助自杀谋杀给出明确区分。

    上诉庭裁定,被告必须被裁定压制了受害人的自由意志、令其选择自杀,案件才有可能被视为谋杀或企图谋杀,否则严格来说案件相当于教唆自杀。

    这一点将左右控方起诉罗的基础。

    罗被指销售毒药,令全省14宗自杀有关。每宗死亡案件中,他都被控一项一级谋杀罪和一项教唆或协助自杀罪。

    其中一名死者洛佩斯(Jeshennia Bedoya Lopez)的父母对罗及其他人作出民事起诉,追讨200万元赔偿。

    照片:Fournie par Leonardo Bedoya

    检察官指控59岁的罗在网上经营有毒盐和自杀用具的销售业务,明知其产品被个人用于自杀

    罗居住在安省密西沙加市,去年五月被捕。他的刑事控罪将于明年九月审理。安省检察部因此要求加拿大最高法院尽快审理上诉。

    多伦多刑事辩护律师格兰特(Ingrid Grant)分析指,上诉许可不获批,不代表谋杀案一定会分崩离析,但可能会行不通

    她说,安省上诉庭的判决是指,一个人可以同时被判谋杀罪和教唆自杀罪成,但范围相当狭窄

    警方至今未有透露他们是否有证据证明罗曾与受害人直接联络。

    罗的律师古雷(Matthew Gourlay)在电邮中回应指,加拿大法律区分了谋杀和协助自杀罪。上诉庭最近的裁决证实了以谋杀罪起诉罗先生,在法律上是不可行的

    根据官方声明、公开记录和对家属的采访表明,罗的产品,可能与全球至少131宗死亡事件有关,受害人不单是加拿大人,也有美国、英国、爱尔兰、德国、意大利、瑞士和新西兰人。

    Thomas Daigle de CBC News, adaptation en chinois par Donna Chan.

    文章来源于RCI:卖药予人自杀或不等同谋杀 控方求最高法院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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