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健保「停复保」制度将走入历史,卫福部昨预告,12月23日起旅外国人健保不可停保,出国逾6个月仍要缴费,卫福部长邱泰源今表示,2年来征询很多专家意见,基本上台湾民众都应该加入健保,才合乎公平原则,因为上路时间剩1个月,会快马加鞭运行,且有纳保的话,国外使用的医疗服务,也可依规定申报、核退相关款项。
根据现行健保停复保制度,台湾民众若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皆可办理停保,回台再复保,引发部分人士遭批评「回台爽用健保」等争议;曾办理出国停保者,应于返国复保后届满3个月,始得再次办理停保,不过宪法法庭在2022年12月23日判决,健保停复保制未以法律规定判决违宪,卫福部须在2年内完成修法,否则相关规定便失效。
邱泰源今天针对此事表示,因为宪法法庭声明法律不够完备,所以这段时间有征询许多专家的建议,大致上都偏向让制度恢复公平,台湾民众应加入健保才符合相关原则,不过现在还在预告阶段,民众有意见都可反应。
毕竟期限快到了,「我们都快马加鞭」,邱泰源强调,纳保能较完整地合乎全民健保的制度,且缴纳健保费,台湾民众如在海外有接受医疗,产生的费用即能依规定申报,核退相关费用。
施行细则修法缘起于,在台湾有户籍的李女自2002年间长期居留海外,每年农历春节才返台,陪伴父亲过节后即出境,健保署通知依规定办理复保,李女未处理后,健保署于2005年核定李女复保、停保日期,并要求李女缴交复保至停保期间的保险费。
李女不服,经审议、诉愿、行政诉讼驳回,向大法官声请释宪。宪法法庭于2022年12月23日判决,健保停复保制违反法律保留原则违宪,若仍认有维持此制度必要性,应该以法律或法律明确授权的命令订定,并给予相关机关检讨期,否则应于2年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