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飞儿乐团前主唱詹雯婷单飞后,指控音乐人、恩师陈建宁在老东家华研国际履约保证书中伪签她的姓名,控告陈伪造文书,陈反控詹女诬告,检察官起诉詹女,台北地院判她无罪。检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首开庭,詹女表示他的说词自始一致,从未签过约;陈的告诉代理人直指詹女「完全知道」是自己签约,就是诬赖陈建宁。
高院受命法官陈思帆表示, F.I.R.是知名乐团,也成立很久,相信双方有一定信赖关系,不管是师徒、伙伴或朋友,如今却对簿公堂,她询问双方是否可能和解、修补关系?再有合作的可能?詹雯婷诧异问「(本案)我是被动的,可以主动寻求和解吗?」告代邓雅心表示,至今詹女仍不停说陈伪造文书,对陈造成很大的伤害,要一并处理才能和解,陈非常在意名誉。
法官表示,如果双方有意愿和解,请告代和辩护人先协商讨论,并将下次准备程序庭期定在明年3月12日。
F.I.R.原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REAL 阿沁」、键盘手「IAN」陈建宁组成,2004年靠电视剧「斗鱼」片尾曲「Lydia」走红歌坛。詹雯婷单飞后,找来新主唱「Lydia」韩睿再出发。
詹雯婷退团后指控,陈建宁在华研国际的履约保证书等文档上伪签其姓名,控告陈建宁、华研董事长吕燕清、总经理何燕玲伪造文书,陈建宁也反控詹女诬告。詹女否认犯罪,主张她是依据自己所知道的事,对陈建宁提出伪造文书控诉,不成立诬告罪。
台北地检署2021年将双方处分不起诉,高检署发回重查,检方侦办认为,依笔迹鉴定,履约保证书确由詹女所亲签,却对陈建宁提告伪造文书,起诉詹女,陈建宁不涉伪造文书,获不起诉处分确定。
北院认为,詹雯婷因不断收受与错误认知相合的消息,在未能通盘厘清华纳公司、华研公司契约起讫时点,又自信已充分取得无限延伸公司及华研公司内部成员所提供的消息或它们对外公布的消息,并认为这些资讯真实程度甚高,她深信自己没有与华研公司缔约、没有签署保证书而提告,虽然事实与她的认知不一样,但她没有故意捏造不实的事实而申告,不构成诬告。
高院今开庭时,法官表示虽然一审判詹雯婷无罪,但判决仍认定签名是她所为,詹女则强调她的说法始终如一,即从未签约。她说,身为独立艺人,2019年却发现无限延伸、华研是她的经纪公司,这严重影响她的权益,因此必须提告。告代黄立汉指依相关证人证述,詹女2013年5月1日签演艺经纪合约书、2015年3月26日签补充协议书,事后她找了律师讨论合约,如果是遭伪造签署,根本无需讨论。
法官今天傍晚整理出争点,包括2013年5月1日前,陈建宁有无使詹雯婷知悉会与华研签立演艺合约?或只是表示为合作意向书,并非与华研公司的正式合约?是否因发现无限延伸、华研的演艺经纪合约与她认知不同才要求调整?又是否因她有签立保证书,才以此方式改变保证书内容?
至于是否有意愿和解,法官请双方2周内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