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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院限制周玉蔻出境、出海裁定为何遭撤销?高院理由出炉

    台湾高等法院27日撤销周玉蔻(图)与蔡玉真限制出境出海处分。数据照。(记者王宏舜/摄影)

    媒体人周玉蔻诽谤前中国小姐张淑娟与国民党前秘书长蒋孝严「滚床单」,上月26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1年6月徒刑,且限制出境、出海。周妇与同案被告蔡玉真不服遭境管,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27日撤销2人限制出境出海处分。

    高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所犯非属强制辩护的3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2人自侦查起,历次侦讯、准备程序、审理期日均遵期到庭,也未曾有因案遭通缉的纪录,况且张淑娟于2022年9月26日向台北地方检察署提起告诉后,2人虽有多次短期出国纪录,但历次侦讯及审判期日始终遵期到庭,周玉蔻还有向检察官陈报返国时程,未发生检察官所定侦讯期日迟误不到情事。

    此外,卷宗内没有其他事证可以证明周玉蔻、蔡玉真有逃亡的动机或举措,高院认为不能因一审判处不得易科罚金或易服劳动之刑,就认为她们有逃亡之虞。北院以2人具有一定社会经验及充足资力,便认定有理由逃亡,但未论述其间的关联性,也没说明有无其他替代方案得以续行审判或运行,高院认为原裁定不当,应该撤销。

    因本案已系属高院,合议庭审酌卷内被告2人历次到庭的情形及其等涉案情节,认2人若有出境的正当理由,应于预订机票、船票7日前先向高院陈报出境及返国计划与时程,并应于返国入境后7日内再行向高院陈报,这样就足以替代限制出境、出海。

    本案源于周玉蔻、蔡玉真于2022年9月26日,在民视「辣新闻152」节目及个人脸书指称张淑娟是蒋孝严「绯闻案」女主角,指摘事项与公共利益无关且不是事实,毁损张淑娟名誉,有散布于众意图。

    北院认为,周、蔡两人未向张淑娟查证就假借部分具体存在事件,如张淑娟是中国小姐、华航空姐等刻意与不实事由、时间错置、拼凑、扭曲,形成「假消息之张冠李戴」,使全台湾甚至世界各地的人得以阅览,使张女数据与绯闻、攀附权贵、工作态度不佳、利用特权「永远链接」,对张淑娟名誉及个人数据造成难以弥补毁损。

    周玉蔻开庭时曾向张淑娟鞠躬道歉,承认查证不周;蔡玉真也说初衷是想让社会知道蒋家财富、诚信有问题,愿认罪道歉。不过,周玉蔻再三强调「消息来源」是2021年4月18日中午的一场餐会,地点在台北市伊通街「玖尹」新派中式餐酒馆,声请传唤餐厅公关经理戴芝蕙作证,但戴芝蕙的证词无助于周玉蔻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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