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公司(NBC)13日报导,宝马山花园(Pacific Palisades)社区44岁住户汤普森(Joe Thompson)的房子虽然未被野火烧毁,但由于房子需要灾后检查暂时无法居住,决定与女友带着两个孩子在外租屋。汤姆森找到圣塔莫尼卡(Santa Monica)一栋有五间卧室的房子,月租金2万8000元,房租在10日才刚调涨,比一年之前多出一倍,仲介要求先缴三个月押金,并说已收到多名租客提出申请。从事股票投资的汤普森说,不愿接受趁火打劫的涨价,宁可继续住在靠近孩子学校的旅馆,并且继续找房子。
报导指出,像汤普森一样受到野火影响的数以千计民众,现在都忙着在洛城找房子,某些短期租屋的房东或地产管理公司则趁机哄擡价格,主管机关以经呼吁消费者把哄擡房租的案例通报给州检察长办公室。
从房地产资讯网站Zillow登录资讯来看,数十件招租广告显然触犯加州州法。州法规定,州政府发布紧急状态时,禁止涨价超过10%。租屋仲介马鲁尔(Ofir Malul)提供的七栋招租房屋里,位于托潘加(Topanga)一栋四卧房屋租金在紧急状态宣布后调涨24%,月租金要价1万4300元,靠近经典地标好莱坞(Hollywood)招牌的一栋三卧房屋,租金在紧急状态宣布后更调高45%,月租金来到1万4500元。
报导指出,如今想在洛杉矶郡(Los Angeles County)短期租屋的消费者,除了必须排队等候,还经常卷入竞价战争,或被要求要预缴一整年的租金。
洛杉矶野火受灾户有着各式各样的居住状况,包括手头困难的劳工阶级租屋族、住在自己家里已经数十年的退休族、最近才刚买房的年轻夫妻以及在其他地点拥有第二栋房子的富有家庭。大火来袭时,许多人逃离家园只携带少数物品,如今住家全毁,暂时投靠亲友或住在旅馆,寻找短期租屋的同时承受庞大财务损失的打击。州政府则为没有其他资源的灾民成立临时收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