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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呈报患者对药物不良反应(图)

    以前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杨格(Terence Young)的女儿Vanessa之名命名的一项联邦法规已在2019年12月正式生效,强制要求加国各地的医院必须就患者对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向联邦卫生部报告。然而,在上述联邦法规生效后的3年期间,加国各地约有半数的医院没有向联邦卫生部报告任何药物产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个案,从而引发了对于联邦卫生部用于评估药物安全的信息质素的忧虑。

    根据主流报章《环球邮报》获取的数据,在多达867间被要求向联邦卫生部报告的加拿大医疗机构中,有多达401间在上述联邦法规生效后,没有提交任何报告。

    而在提交了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医疗机构中,有308间医院在为期3年的时间内只有1至10宗个案。相比之下,报告率最高的医院在为期3年的时间内共有超过1,000宗个案。

    药物安全的专家指出,一些医院提交的数据,少得令人难以置信。退休的急症室医生、约克大学的前教授Joel Lexchin说:「这些数字是不可信的。」研究药物不良事件的急症室医生Corinne Hohl说:「如果你使用药物来给患者提供治疗,药物不良反应是普遍存在的。」

    她还说,使用药物来治疗患者是最常见的医疗手段,即使在手术患者中间。她基于自己的研究结果估算说,在所有前往急症室求诊的患者中,约有2%的患者是因为药物不良反应而求诊的,将符合联邦卫生部对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定义。还有专家指出,医院在报告药物不良反应方面出现的不一致现象,可能是规管机构未能适当地就他们的责任进行沟通。

    大学医疗网络(UHN)分管患者安全的主管Lucas Chartier说,联邦卫生部可能需要努力阐明,医院被要求报告哪些信息。

    《环球邮报》获取的数据还显示,报告个案数量最多的是魁北克拉瓦尔大学医院和温哥华全科医院,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个案分别有1,713宗以及1,149宗。而在那些报告个案数量为零的医院中,其中一些是小型的地区医院。

    数据还显示,在加拿大的10大医院中,有6间医院在为期3年的时间内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个案少于100宗。例如,多伦多的新宁医院(图)是加拿大最大的医院之一,在为期3年的时间内只有24宗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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