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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川普参选资格案最高院拟「快刀斩乱麻」 3月5日前裁决

    抗议者在最高法院前展示漫画,称川普是「帮派头子」、「政变者」。(美联社)

    联邦最高法院决定快速审理前总统川普2024大选参选资格的案件,打破案件通常需时三个月的惯例;在各党和川普律师团队的要求下,最高法院可能在3月5日「超级星期二」(Super Tuesday)15个州和一个领地举行初选之前,公布裁决结果。

    纽约时报8日报导,科罗拉多州高等法院禁止前总统川普列名科州选票的案件,最高法院展开辩论后通常需要三个月才能做出裁决,如果以目前时序看来,最快也要6月中旬才能见分晓。

    不过,大法官同意审理川普竞选资格案后,此案进入快速程序。

    各党要求最高法院迅速做出决定,并称选民必须尽快知道川普是否有资格列名选票上头。

    川普的律师则说,这个问题「法庭亟需速决」。

    质疑川普竞选资格的六名科罗拉多州选民的律师,要求法院在2月11日,即科罗拉多州邮寄初选选票前一天之前裁决。

    原告方告诉庭上:「在2月11日前做出决定,将确保每位科罗拉多州选民在收到选票和初选投票前,知晓法院的决定。」

    这个期限看似不切实际,但法庭可能在科罗拉多等15个州及一个领地举行初选的3月5日「超级星期二」之前做出决定。

    如果大法官根据平时作业程序,未来几天将会不公开的秘密会谈并举行初步投票;占多数的大法官接着会将多数决的意见交给同僚或保留,而内容可能包括同意与反对意见的「意见书草稿」则会准备讨论并交换意见。

    考量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及其涉及的利害关系,这一切可能迅速发生。

    不过,这并非重大案件快速审理的首例,最高法院2000年对「布希诉高尔案」(Bush v. Gore)快刀斩乱麻,辩论第二天便裁决布希(George W. Bush)胜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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