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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垃圾处理新规生效 宽限期后违者将罚

    市府提醒商家垃圾处理新规已生效,并有一个月的宽限期。(记者许君达/摄影)

    由于纽约市内鼠患问题严重,市长亚当斯(Eric Adams)去年颁布新规,要求餐饮业者须将垃圾放入附有盖子容器中,并随后拓展至所有连锁商户;该新规已于3月1日生效,商家将有一个月的宽限期,期满后市府将开罚。

    为了加强市容、减少鼠患,自去年7月30日起,所有与食品相关业者(Food-related Businesses),包括餐馆、餐饮公司、杂货店、熟食店、小卖部等,都被要求将垃圾放在容器中;而从今年3月起,所有商家都须将垃圾放入容器,且垃圾箱放在街道上的时间为闭店前一小时或晚上8时。

    根据市府指南,相关业者已禁止将垃圾袋放置于路旁,且垃圾桶的摆放时间为晚上8时后或营业结束前一小时。细则显示,当垃圾桶未被使用时,商铺管理者需将其收起或保持在建筑物三呎的范围内;若不遵守规定将面临罚款,第一次违规时为50元,第二和第三次违规分别升至100元和200元。

    亚当斯表示,在市府开始征收罚款前,将有一个月的宽限期,相信新规将显著改善城市环境状况。他强调,目前每日均有约2200万磅垃圾在街头等待回收,而此规定可视作「垃圾革命」,为街道卫生带来正面影响。

    市清洁局局长蒂池(Jessica Tisch)则说,当局已在早前对商家进行有广泛的沟通工作,因此相信其不会存在过多担忧。她还表示,定立三呎限制因考虑到部分业者室内空间不足,从而也没有具体要求容器类型和摆放位置。

    除与前市长彭博(Michael Bloomberg)交流外,亚当斯还在日前宣布引进新型侧卸垃圾车和封闭式路边垃圾箱,并在上西城先行试点,但同时可能导致4万4000个至6万8000个之间的停车位被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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