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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3恶少虐杀初中生案 最高检核准追刑责

    三名未成年凶嫌,有报导称,他们被逮时,脸上表情毫无异样。(视频截屏)

    河北邯郸王姓初一学生3月10日被虐杀。隔日,涉案三名未成年嫌犯被捕,案情随之曝光,三名未成年人的残暴手段震惊社会,民众疾呼追究其刑事责任。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这三名未成年嫌犯。中国媒体高度关注此案,新京报在社论称「这次依法追诉,打掉了一些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侥幸心理,也打消了民众的担忧」,属于被害男孩的正义,已经在路上。

    本报系联合报报导,王姓初一学生遭三名同学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长期欺凌,今年3月10日王姓学生被上述三人抢夺财物,再关入大菜棚,用铁铲等工具残杀后就地埋尸。案发后,主犯还一度试图误导警方。

    案件曝光后,由于嫌犯手段极其凶残,引发中国社会极大反应,并探讨法律对未成年犯是否过度保护。警方最终在3月21日,对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等三名未成年疑犯,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刑事责任。

    新京报9日发表社论指出,为顺应未成年人犯罪情势变化,国家立法机关于2020年1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正是这次立法调整,让本案的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了被追诉的可能。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定追诉条件,追诉是依法办案的结果。

    其次,核准追诉是各级检察机关的共识,回应了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虽然追诉决定是最高检最终作出的,但先前经过了河北省各级检察机关的逐级层报,可以说,追诉是各级检察机关的共识。

    最后,三名「小恶魔」被核准追诉,对于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是一种警示,也打消了公众担忧。先前,尽管法律有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一些舆论也担心,那些涉嫌违法的未成年人及其家长会抱有侥幸心理。

    至于核准追诉后,三名未成年嫌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京报网报导,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陈丽莎律师初步判断,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最高检核准追诉后,将面临承担「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基本刑的刑事责任,但是不适用死刑。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286条对于未成年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形,规定了犯罪纪录封存制度。犯罪纪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相关单位依国家规定进行查找的除外。依法进行查找的单位,应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河北13岁少年王子耀长期遭三名同学霸凌,最后甚至将其残忍杀害埋尸。(取材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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