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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法院判14名民运人士触犯国安法、犯颠覆罪有罪 恐面临无期徒刑

    香港法院判处14名参加民运人士触犯颠覆罪名成立,恐面临无期徒刑。(美联社)

    香港法院30日判处14名参加民运人士触犯颠覆罪名成立,恐面临无期徒刑;但法院判两名前特区立法会议员刘伟聪、李予信无罪,但仍须保释。

    美联社报导,由政府指派的三名法官陈庆伟、陈仲衡及李运腾判决,黄碧云等14名被告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行有罪。

    民主派46名人士涉嫌在2020年策划民主派「35+」初选。检方指控他们企图瘫痪港府,推翻特首,想控制立法会多数而无差别否决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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