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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人夫妇买新房楼花打官司:房子没了20多万现金也没了

    买房安家对华人新移民来说无疑是天大的事,密西沙加一对华人夫妇通过自己的努力攒够首付想换一套新房子,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交了15万多的定金后因为多种原因房子没能如期交割,如今6年过去,法律程序走完均判他们败诉,不仅拿不回一分钱的定金,而且还要多支付5万元的法律费用。他们只能给司法部长写信求助。

    据王女士介绍,2017年,她和丈夫与一家私人住宅建筑商M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购买一套位于Oakville的定制房产。这也是王女士梦寐以求的一套独立屋。

    但是,2018年,M公司在未经她同意也没有获得有效建筑许可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了拟建房屋的平面图和基础设施。

    王女士对此很不满,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她马上与M公司联系,但得不到任何答复。M公司根本不理会她的投诉,为此她专门写了信表明自己的态度,指出对方违反合同,希望就此得到答复,如果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她不会如期完成交割。

    但是M公司拒绝做任何解释,也拒绝退还王女士已付的154,010元的押金。

    既然对方拒绝沟通,王女士无奈于2018年12月向法院提交了索赔声明,但是经过仲裁,安省的所有上诉法院都驳回了王女士诉诸司法的上诉权利。

    王女士为此写信给司法部长和最高法院投诉,但没有任何改变。

    王女士说,她在自己聘请的律师的误导之下签署了文件,导致M公司在她提起法律诉讼前就合法地将这套房子出售给了他人。

    王女士说,直到打官司她才知道,虽然购物超过50元都会受到2002年《消费者保护法》( the Consumer Protection Act,“CPA”)的保护,但唯独新房购买及其合同却不受CPA保护。

    王女士认为这是加拿大立法体系的一个根本缺陷,新购房者应该受到保护,不能让房屋建筑商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

    为此王女士在change.org发起请愿,希望为加拿大建立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司法系统发出自己的声音,她认为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应尊重个人的宪法权利,并解决个人诉讼当事人与身家数十亿公司之间的权力不平衡问题。加拿大人应该有一个立法体系,为新购房者及其针对公司房屋建筑商的合同提供法律保护。

    据王女士介绍,她知道给司法部长写信求助可能于事无补,但她坚持认为必须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不单单是为了她自己,也是为所有那些耗费毕生心血去购买新房的人,加拿大的法律应该为这些人提供公平的保护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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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tyle=”text-align:justify;”>王女士在给司法部长的信中说,2024年5月3日,我的银行账户被扣掉了24,328.28元的裁决费用。

    2024年6月28日,法官下令宾顿法院将所有扣押资金返还给开发商M公司。我们不接受这样的决定。我请求检察院或相关部门在解冻扣押的资金前重新审查我的案件,并调查我的案件中存在的冤假错案。

    王女士说,如今新房子没了,钱也没了,几年的官司下来把他们夫妻折磨得精疲力尽,两个人的身体状况大不如从前,工作也直接受到影响,一场官司直接打碎了他们所有的生活梦想。她以自己的经验教训提醒网友,买新房一定要谨慎,千万别重蹈覆辙。

    本文图片均由王女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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