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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国会职权修法释宪案6日言词辩论 重点一次看

    台湾宪法法庭。图/系数据照片

    台立法院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刑法藐视国会罪等国会改革法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行政院、赖清德总统、监察院相继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宪法法庭明将行言词辩论,双方辩论争点题纲、专家学者、法庭之友等名单一次看。

    宪法法庭本月19日已裁定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暂时处分案,立职法、刑法修正条文其中13条全部或一部分暂停适用;宪法法庭明日言词辩论流程,预定上午9点开庭、下午5点结束,并分为上下两场,上午聚焦立法程序、总统国情报告、反质询、人事同意权部分,下午则为调查权、听证会、藐视国会罪等规定。

    双方辩论争点包括:

    一、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订暨修正条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刑法第141条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显重大瑕疵?

    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下列条文之规定,是否违宪?

    (一)总统国情报告部分:第15条之1、第15条之2、第15条之4

    (二)质询部分:第25条

    (三)同意权行使部分:第29条、第29条之1、第30条、第30条之1、第31条

    (四)调查权部分:第45条、第46条、第46条之1、第46条之2、第47条、第48条、第50条之1、第50条之2、第51条、第53条之1第2项

    (五)听证会部分:第59条之1至第59条之9

    (六)其他受理部分

    三、刑法第141条之1规定,是否违宪?

    另外,宪法法庭也邀请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文贞等担任学者专家,并提出意见书;台北律师公会、民间司法改革津津会、台湾青年法律人协会、台湾经济民主连合、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员林建志、律师陈韦樵等人也提出法庭之友意见书。

    本案以立委柯建铭等51人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为主案,并行政院、总统、监察院声请案审理,关系机关立法院也已由立委吴宗宪、翁晓玲、黄国昌与诉讼代理人仉桂美、林石猛、陈清秀、叶庆元提出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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