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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加性侵儿童犯 提前34年出狱 引起争议

    受害者对布朗将被释放不满,这会让她「一生都会伴随着伤痕」。(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南加一儿童强奸犯坐牢11年后即将出狱,但距离刑满还有34年引起争议,河滨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Riverside County District Attorney’s Office)也对法官的裁决提起抗辩。

    2013 年,72 岁的布朗 (Frank Duane Brown) 承认了六项重罪,其中包括对一名14岁以下儿童实施淫荡性行为,被判处45年监禁。11年后的今天,尽管距离刑满还有 34 年,布朗在近日被批准获释,即将出狱。8月8日,河滨县高等法院法官威廉姆斯(Scott P. Williams)根据加州的「同情释放法」(Compassionate Release)批准布朗获释。根据同情释放法,可以让生命不到六个月的囚犯保外就医,布朗在今年7月被诊断出患有转移性肝癌。他将在30天内获得释放,成为自由人。

    河滨县地方检察官赫斯特林(Mike Hestrin)对此决定表示异议,他说,「虽然提前释放变得越来越普遍,但令人震惊的是,一个对儿童实施暴力犯罪的囚犯也能适用于提前释放」。 赫斯特林认为,这一决定再次将受害者置于痛苦的境地,迫使她要再次通过奋斗去挑战法官的判决。也因此,受害者必须回想她毁灭性的过往,这有失公正。8月9日,橙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发布了一段令人痛心的视频,影片中受害者匿名讲述了布朗在她不到 14 岁时对她实施的虐待行为, 她说,「我和这个男人住在一起,他几乎每天都强奸我。」受害者在影片中提及,布朗的释放会让她感觉「她一生都会伴随着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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