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大拿州最高法院认同下级法院裁决,判定父母同意法违反了该州宪法中的隐私条款,于14日裁定,未成年女性在该州堕胎,无须父母许可。
麦金农法官(Laurie McKinnon)在裁决书中写道:「我们的结论是,未成年与成年人一样,拥有基本的隐私权,其中包括生育自主权,以及与选定的医疗保健提供者合作,做出影响其身体完整性和健康的医疗决定,不受政府利益的影响。」
这项裁决是在蒙大拿州要在11月举行的投票中,欲询问选民是否愿意在州宪法中,保护妊娠三个月内堕胎权的倡议之际做出的。支持者表示,郡官员已经核实,已有足够的连署,将该问题放到选票上;州务卿办公室必须在22日之前,对选票进行认证。
立法机关于2013年通过了「父母同意法」,但遭时任州检察长所同意的禁令阻止,从未生效;一系列漫长的司法人事交替、回避和退休,导致裁决被推迟到2023年。
一名州法官于2023年2月,依据1999年蒙大拿州最高法院一项,认定隐私权包括由患者选择的提供者,在妊娠三个月内提供堕胎权利的裁决,裁定该法律违反宪法。
对该法案提出挑战的「全国计划生育委员会」(Planned Parenthood)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富勒(Martha Fuller)表示,最高法院的裁决「确认了隐私权,我们很高兴法院今天维护了蒙大拿州人的基本权利。」
该州认为,制定该法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通过确保他们有父母能够监测堕胎后并发症来保护他们的心理和身体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不合理的决定,并保护父母指导照顾、监护的权利以及对孩子的控制。
但州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不同意,并指出州政府「对寻求与怀孕或孩子有关的其他医疗或手术护理的未成年人,没有施加相应的限制。」
蒙大拿州共和党籍州长强佛特(Greg Gianforte)表示,他对此裁决「感到担忧和失望」;「该裁决判定父母没有监督年幼女儿的医疗保健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