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量刑建议过轻难遏歪风 安省法官加重偷车贼刑罚(图)
发布 : 2025-1-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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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一名关员移开一张用来掩藏一部偷车的床褥。 (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加拿大的司法系统对猖獗的偷车罪案似乎显得软弱无力,安省两位法官因此表示希望对偷车贼处以更严厉的刑罚,甚至超出控辩双方所建议的程度,但现时偷车案件控辩双方共同提出的量刑建议都过轻。
这两位法官分别来自米尔顿市(Milton)及多伦多。他们最近在颁下的两个判决书中都对此表示担心。这两宗案件均涉及初次犯罪的年轻人,而且他们都已乾脆利落地认罪,但就获得轻判。
在米尔顿案中,一名来自魁北克的23岁女子承认,在2023年9月与另外2人一起,企图从一户人家的车道上偷走一辆四驱车(SUV),却被屋主赶走。去年她认罪后,控辩双方共同建议她接受监禁但监外执行。
「不足以解决问题」 否决控辩双方建议
安省法院法官拉蒂默(Scott Latimer)极其罕见地否决了检控官和律师的联合建议,认为它「不足以解决」荷顿区和整个安省南部「持续流行的汽车盗窃问题」。
法官认为这项建议的判刑,即使是被告属于初犯且已认罪的情况下,也会被人视为是司法系统正常运作的崩溃。此案是省法院体系中,法庭建议处以极低刑罚的多宗案件之一。
最后法官判处了更高刑罚,8个月的有条件刑期,也就是监禁,前4个月要被关在家中软禁,后4个月则可离家。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2016年裁定,法官不得拒绝控辩双方联合提交的建议,除非该建议会「损害司法的信誉,或在其他方面违反公共利益」。
在做出上述判罚前,拉蒂默曾命令检控官提供更多有关荷顿区偷车案的资料。法官了解到,2019年有494辆汽车上报被盗;到2023年,被盗车已攀升至1379辆。
法官说,这是一个「流星式的上升」。统计数据显示,被捕盗匪中只有34%来自荷顿区,而来自魁北克的盗匪在2023年占32%。尽管有这些统计数字,但控方坚称,在此情况下,他们与辩方建议的缓刑是适当的。
多伦多市的安省法院法官布朗(Beverly Brown)也认为偷车案太猖獗。去年12月,她对一名29岁窝赃兼销赃犯判刑时,认为控辩双方共同提出的6个月有条件刑期过轻,要求律师提供更多证据以说明其恰当性。该名男子的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中,等待判刑。
刑事辩护律师波多斯(Samantha Bondoux)表示,最高法院经常提醒法官,他们在决定公平判刑时,需要考虑「任何犯罪在自己社区的普遍程度」,这也是近年来对醉驾和性犯罪的惩罚加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