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讯不足」兼申述目的不符 中国夫妇被拒签来加归咎AI获重审
发布 : 2025-1-2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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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对中国籍夫妇前年申请临时居民签证计划前往加拿大探望家人,却被移民官以「财务资讯不足」及「申请所述目的与临时居留不符」为由拒绝,申请人提出司法覆核,法官指移民部在决定中仅提及申请人的银行月结单,却未有考虑其馀多项证据,包括就业证明、出行纪录及加国家人的财务文件,因此下令将案件发还另一官员重新审视。

根据联邦法庭文件,中国公民高元泽(音译,Yuanze Gao)与妻子张阳(音译,Yang Zhang)前年申请临时居民签证(Temporary Resident Visa),计划前往加拿大探望家人。

但移民部签证官前年12月4日基于两个理由拒绝其申请,首先是申请人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不足以支持所述旅行目的,因申请人提供的银行月结单没有明确说明资金来源,导致签证官质疑申请人是否有足够资金用于他们为期一个月的逗留;其次是根据申请中提供的详细信息,申请人到访加拿大之目的与临时居留不符,因此签证官不相信申请人会在行程结束时离开加拿大。

高元泽及张阳质疑,移民官依据人工智能程式「Chinook 3+」生成的理由不合理地拒绝申请,但该工具未能正确考虑及评估其证明文件和个人资料,并产生了难以理解的理由,因此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法官诺瓦克(Whyte Nowak)表示,「合理性」是审视有关决定的适用标准,法院必须确信移民部的决定符合正确行使公权力,对当事人来说是合理、易于理解及具透明度,而过程中毋须重新权衡或评估证据。

诺瓦克引用过往案例指,决策者使用「Chinook 3+」并不会取代法规中长期存在的假设,即决策者已经考虑过其面前的所有证据,因此申请人仍有责任证明移民官未能提供重大证据支持其决定。

诺瓦克续指,移民官在决定中仅提到申请人的银行月结单,显示存款金额为13.4万元,却没有考虑由申请人提供且与拒绝理由相关的其他证据,包括申请人的就业证明,显示其稳定的就业状况以及每月和每年的收入、过往良好的出行纪录,以及申请人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提供的财务文件。

高元泽夫妇的家人计划在他们到访期间进行接待,财务文件显示其家人收入总额为162,036元,此外还有税务文件、住所拥有权证明,以及高元泽胞姊的支持信。信中确认高元泽夫妇在新冠疫情期间结婚,此次来访是迟来的蜜月和探亲的机会,并确认她打算支付申请人在加拿大的所有费用作为结婚礼物。

尽管移民部坚持拒绝申请的决定合理,因申请人未有尽责提交完整的申请,但诺瓦克质疑移民部掩盖了官员理由充分性的明显问题,「移民官未有考虑申请人提供与其拒绝理由相悖的重要信息,导致本院质疑该官员是否实际上考虑过这一点。」

诺瓦克又指,在聆讯中曾询问移民部代表律师,在拒绝申请决定中所述第二个因素的含义,即「根据你在申请中提供的详细信息,你到访加拿大的目的与临时居留不符」,律师要求法院整体解读有关决定,并指该决定是基于与申请人财务资讯不足有关的单一原因而作出。

然而诺瓦克指出,移民部决定中明确提及有两个因素,将「财务资讯不足」及「申请所述目的与临时居留不符」分开列出,「这导致答辩方对决定的解读具有争议性,同时令移民官在这方面的理由变得难以理解,并增加了决定的不合理性。」

诺瓦克最终裁定,申请人已经尽到举证责任,证明移民部的决定不合理,下令将其个案交由另一决策者重新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