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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院建溜冰场惹祸 万锦业主被令拆除不服

    【2024年10月08日讯】(记者楚方明多伦多报导)万锦于人村一名业主想不通,为什么后院可以建游泳池,不可以建溜冰场?市府跟他打官司,他败诉,市政府勒令他拆除溜冰场。但他还不放弃,继续申请许可,希望市府能网开一面。

    据City News报导,大约4年前,在疫情封锁期间,两个孩子的父亲马丁·罗斯(Martin Ross)决定在后院为孩子建一个溜冰场。

    然而,罗斯大动干戈建溜冰场,引起了众邻居的不满,将他告到市政府。

    市府调查发现,罗斯不经市府许可,擅自砍树和建溜冰场,对他罚款,并要求他拆除溜冰场。

    市府表示,罗斯所在的地区和他的住宅(建于1859年),属于历史遗迹地区和遗迹房,必须遵守《安省遗产法》和市府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房子。

    罗斯承认,他建造溜冰场没有申请市府许可,他不经许可砍伐树木而被市府罚款,这点他认错,并交了罚款。

    其实,罗斯曾申请了历史遗产改造许可,遗产委员会也请求市府批准,但市府拒绝。

    市府多次要求罗斯拆除溜冰场无果后,将其告上法庭。因为未经许可建溜冰场,罗斯败诉。他后来聘请律师上诉,仍败诉。法院赋予市府权力,勒令罗斯拆掉溜冰场。

    罗斯心有不甘。他又重新申请许可,希望市政府能重新考虑,网开一面。他说,相关规定中,并没有说明,后院不能建溜冰场。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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