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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金山优先选举制度解析:如何决定市长人选

    旧金山20年来一直沿用优先选举制。(记者李怡╱摄影)

    随着选举日临近,旧金山的选民们将再次用已使用了20年的「优先选举制度(Ranked-Choice Voting, RCV)」选出城市领导人。这一选举方式使选民根据对多位候选人的喜好排名,而不是只选一名候选人,旨在增加选民选择权,并减少传统选举中的「战术投票」现象。

    自2004年以来,旧金山就一直使用优先选举制选举市长、市议会成员和其他市政官员。这一制度不同于大多数其他美国城市的单轮投票制或初选加决选模式,让旧金山选民有机会在一次选举中,充分表达对多位候选人的支持。

    选务官员表示,在旧金山的优先选举制度中,选民不仅可以为自己最喜欢的候选人投票,还可以按优先级排名多达三名候选人。例如,在即将到来的市长选举中,选民可以选择将他们的第一名票投给最希望当选的市长候选人,然后再选择第二和第三喜爱的候选人。如一名候选人在第一轮计票中获得了超过50%的选票,那么该候选人将直接当选市长。

    如没有候选人能够在第一轮中赢得过半数选票,计票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计票人员会淘汰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并将那些投给该候选人的选票,重新分配给选民的第二偏好候选人。这个过程会一轮一轮地重复,直到某一名候选人最终获得超过50%的选票。

    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确保最终当选的候选人,能够获得选民的广泛支持,即使这并不意味着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最多的选票。优先选举制度让选民可以表达对多名候选人的支持,避免因为候选人众多而导致选票分散的情况。

    此外,它也减少了传统选举中「战术投票」的现象,即选民为了避免浪费选票而选择投给自己次要支持的候选人,而不是最支持的人。

    以今年的市长选举为例,旧金山的市长选举通常吸引多位候选人参选,并且每名候选人都努力争取成为选民的「第二选择」或「第三选择」,这在优先选举制度下同样至关重要。在竞选过程中,候选人需要广泛吸引不同选民群体的支持,而不仅仅依赖于自身的内核选民基础。

    例如,在2018年市长选举中,当时的候选人布里德(London Breed)在第一轮计票中虽然领先,但并没有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在接下来的多轮计票中,随着其他候选人被淘汰,布里德逐渐获得了那些候选人支持者的第二或第三选票,最终胜出成为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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