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以万计从国外领养来美的儿童,因法律疏漏迄今无法取得美国公民身分;国会意识到疏漏存在,却始终没有采取行动修正。许多「非法居留儿童」是几十年前被军人家庭从海外领养来美,他们正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有些甚至已遭驱逐。
美联社调查报导指出,这批人数据称在1万5000名至7万5000名之间的海外领养儿童,主要来自南韩及伊索比亚、罗马尼亚、伯利兹等20多国。他们持有法官签署并盖有政府印章的收养文档,声明享有美国家庭子女所有特权,但他们被领养来美后并未自动成为公民。
这些人在成年后准备办护照、驾照、找工作或申请政府福利时,赫然得知自己并非美国公民,生活自此陷入混乱;每当政府扬言要打击非法移民,都让他们惊慌失措,深怕被人检举。
他们为此发起「被领养者权利运动」(Adoptee Rights Campaign),获得美南浸信会(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和自由派移民倡议者的支持,大家对于政府迟迟不解决问题深感挫折和困惑。
国际收养产业在1950年代因韩战而滋养茁壮,国人迫切需要婴儿,南韩则希望减少食指浩繁的人口。急着讨好美国的南韩等政府加快领养进程,忽略了确保被领养者获得公民身分的环节;有些儿童是持旅游或医疗签证入境美国。
美国国会在2000年承认被领养者已陷入法律不公困境,眼看每年有近2万名儿童被领养来美,却缺乏协助领养家庭的标准化程序,国会通过「儿童公民法」(Child Citizenship Act),自动授予被领养儿童公民身分。但该法仅适用18岁以下儿童,所有在1983年2月27日之前出生者都不包括在内。
两党立法人士其实都支持藉领养来拯救儿童,许多教会宣扬跨国领养符合圣经召唤。但是,美南浸信会游说机构道德与宗教自由委员会公共政策主任汉娜‧丹尼尔(Hannah Daniel)表示,她参与推动十年的法案,要求将公民身分扩大到所有被美国父母合法收养的人,迄今毫无结果;在两党为移民议题争夺不休的政治环境下,任何提供公民身分途径的法案都陷入停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