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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已婚大叔200万分手费 被控敲诈勒索 90后冀女囚10年

    老刘和阿蕊交往时的聊天纪录。(取材自红星新闻)

    河北秦皇岛一对恋人闹分手,90后女孩在拿到200万(人民币,下同,约28万美元)「分手补偿款」后,却因敲诈勒索被判十年。

    红星新闻报导,老刘和阿蕊都是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人,老刘出生于1964年,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负责人,比阿蕊大27岁,比阿蕊的父亲也仅小1岁。阿蕊的哥哥阿康和老刘的儿子阿乐是高中同学。2017年3月,阿蕊被介绍到老刘所在的央企工作不久,老刘就和她发生了关系。

    老公、老婆相称一年多后,老刘决定「不结婚」。通过缠、闹、举报等方式,阿蕊到老刘所在公司总部「讨说法」。老刘决定「破财消灾」。几轮谈判后,老刘说要给阿蕊「三个国企工作岗位及200万元补偿」。但支付200万元补偿款后,老刘报案了。阿蕊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给妹妹出主意的阿康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在阿蕊的母亲纪姨看来,这一开始就是骗局。纪姨说,地下恋情公开后,老刘对她说「放心,我会对她(阿蕊)负责,和她结婚,给她买房,再给几十万做生意。」但老刘事后指责阿蕊一家:「一开始就是个坑,就是个圈套。」

    阿蕊2019年4月向相关公司举报老刘。2019年5月,老刘及朋友约阿蕊一家商谈。阿蕊授意阿康提出赔偿金600万元买房未获回应,阿蕊在2019年6月又一次举报老刘,随后老刘称愿赔偿但需签「分手协议」,内容是:老刘给阿蕊200万元后,阿蕊不再向老刘及其家人索要赔偿,不再相互骚扰和告他,且撤回已举报内容。阿蕊拒签,因为「像卖身契」,「这是对我的侮辱」。

    2019年7月14日,老刘给阿蕊转款50万元。2019年7月24日、26日、29日老刘又给阿蕊分别汇款50万元、58万元、42万元。后三笔共计150万元的汇款中,老刘每笔都备注「补偿款」。老刘说:「这不是自愿的,对方逼我、威胁我,要求我这么写的,其实我一分钱的补偿都不想给。」

    2022年6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阿蕊、阿康通过举报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三年,同时分处罚金10万元和3万元,还责令阿蕊、阿康退赔老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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