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公布,北京市前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依法对他作出逮捕决定。此前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朋立案调查,指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开除其党籍及公职。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6日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前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朋涉嫌受贿、玩忽职守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对高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北京市人民政府今年6月4日公布,经2024年5月31日北京市第16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次会议决定,免去高朋的北京市副市长职务。
人民日报10月报导,10月2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高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明,高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运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其家庭提供「保姆式」服务,违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弄虚作假,骗取学历、学位,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入职晋升、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高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经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高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数据显示,高朋于1972年7月生,辽宁凤城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投资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是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