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爱美小心出人命?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的柳女士,2020年在南宁市一间诊所接受多项整容手术,短短24小时内就动了包括双眼皮、隆鼻以及抽脂填充在内的六项手术,不料在出院当天,柳女士走到电梯口突然晕倒,因肺动脉栓塞离世;家属因此告上法庭,法院判该门诊公司应赔偿柳女士的亲属59万多元。
CCTV今日说法报导,经南宁市江南区卫生监督所与警方调查,涉案的门诊部所属的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在案发的四个月前通过审批,增设医疗美容科,另外,帮柳女士手术的两名医生,也是在事发前几天完成备案,被允许执业,柳女士整容手术的抽脂量也并未超过医疗标准。
事发后,卫生监督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没有达成一致。柳女士的家属将做整容手术的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起诉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总额约118万元。
2021年1月13日,柳女士的家属委托鉴定中心进行尸检,该鉴定意见为,柳女士符合抽脂术后肺动脉栓塞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但综合门诊有限公司提出,柳女士应对整形可能导致的后果承担预判义务,仅凭这份鉴定意见,并不能说明诊疗行为有过错及过错大小,认为综合门诊有限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021年5月,法院一审判决,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对柳女士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共赔偿柳女士的丈夫及孩子100多万元。2023年6月,案件重审时,被告综合门诊有限公司要求追加参加抢救的两家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两家医院方都对柳女士的手术提出诸多质疑。
据报导,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综合门诊有限公司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结论是,诊疗机构在进行诊疗的过程中没有对患者进行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风险评估,认为诊疗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2023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重审判决,综合门诊有限公司应赔偿柳女士的亲属59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