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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中国运行换肝手术被诉 台名医陈尧俐曾这么辩解

    中部肝脏移植外科名医陈尧俐涉嫌伙同生物科技公司人员,到中国医院进行肝脏、肾脏移植牟利,被彰化地检署依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起诉。(本报系数据照)

    中部肝脏移植外科名医陈尧俐涉嫌伙同生物科技公司人员,到中国医院进行肝脏、肾脏移植牟利,被彰化地检署依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起诉。记者今天未能采访到陈尧俐的说法,不过,他前年6月离开彰化基督教医院(简称彰基)时,曾针对此事回应称「从未到大陆进行换肝手术」。

    针对陈尧俐被起诉案,彰基今天发新闻稿,强调活体肝脏移植在台湾已经是成熟的技术,捐赠者的死亡率和长期并发症也相当低,呼吁民众勿受误导而远赴中国进行尸肝移植。彰基医疗体系绝对禁止医疗行为有违背医学伦理及法律,对于违反者,尊重国家司法调查、审理结果。

    彰化基督教医院前副院长、中部肝脏移植名医陈尧俐2022年6月在彰基白色巨塔人事纷争之际,7月1日被彰基解聘。当时,彰基发出新闻稿指出,中国发生对法轮功学员活摘器官的事,陈尧俐在未报备院方情形下,赴器官来源不明及备受争议的中国运行器官移植手术,违反器官来源应透明、可追溯性,有违医疗伦理之疑虑;经考量医疗伦理之原则,院方决定不予继续委任。

    针对彰基的指控,陈尧俐当时发出声明出击,「本人从未在中国取得换肝手术许可及办理此项医疗合作支持申请,如何在中国进行换肝手术,在中国执医若未取得许可所受刑罚极高,回到台湾还须受罚最重会被撤销医师执照永久不得行医,本人需要冒如此大风险去做不利己之事吗?」

    陈尧俐指出,十几年前,针对此一到中国换肝黑函,彰基将他及此案提送卫生机关进行裁处,经彰化卫生局中华民国97年12月29日(彰卫医字0970045316号)不予惩戒,对此所谓在中国进行换肝手术的事实,为莫须有之事,是对他进行抹黑。陈尧俐目前是中山医学大学附设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副院长。

    彰化县卫生局指出,陈尧俐当时是因被检举违反医学伦理送医师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以其他医院也有类似情形,而中央又没有明确的规范,因此不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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