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当选人川普竞选期间曾说,要避免旅居海外的美国人遭到双重课税。华尔街日报(WSJ)18日报导,共和党籍国会议员18日将提出草案,希望纳入预计2025年通过的税改法案;如果通过立法,定居海外美国公民将可选择以居住地点为基准的税制,海外所得只要在当地缴税,不必向美国缴税。
众议院岁出入小组委员会(Ways and Means Committee)成员、共和党伊利诺州联邦众议员拉胡德(Darin LaHood)17日受访时说,现行制度的基本面存有不平等,问题被披露之后要让民众了解正在设法解决,并有明确的补救办法。
旅居海外的美国公民仍要缴交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可以回溯1860年代。美国采取以公民为基准(citizenship-based)的税制,住在世界任何地点的美国公民都要报税,估计人数超过400万,但全球其他主要国家几乎都没有对海外居民的海外所得课税。
根据现行规定,居住海外的美国人有12万6500元收入及某些房屋开销享有豁免,另外还有避免双重课税的外国付税抵税额(foreign-tax credits,FTC)。不过,这套制度让较高收入者、投资人以及退休族承受较多缴税负担。
拉胡德提案让住在海外的美国人可以选择采用以居住地点为基准(residence-based)的税制,也就是海外收入不必向美国缴税,只要在当地缴税即可,但来自美国的收入还是要向美国缴税。
净资产(net worth)超过1361万门槛的高所得民众如果选择改采以居住地点为基准的税制,必须缴交一笔离境税(departure tax),离境税是把所有资产视同出售计算。
根据提案,年满25岁之后就没有在美国居住的美国人、2010年3月之后就不住在美国的美国人,可以免缴离境税。过去5年里有3年住在海外、一直都有遵守美国税法规定的美国人,也可以免缴离境税。
拉胡德草拟提案期间与「海外美国人税收公平协会」(Tax Fairness for Americans Abroad)合作,但未说明立法通过后的成本估计,从架构理念看来,以居住地点为基准的税制具有减税效果,失去的税收可以靠离境税以及某些手续费弥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