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学生恋爱,谈了4个月闹分手,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恋爱期间花费近60万元(人民币,下同),女方不肯。最后经法院调解,女方返还30万。事件引起网民热议:「这得家里事多大的土豪啊,4个月花费60万,我十年不吃不喝勉强能挣到60万。」、「这是妥妥的富二代啊」、「那女的怎么也敢拿呢」、「只有跟王思聪恋爱费用不会被退回,因为人家是不婚主义。」
西湖之声报导,据江西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法院调解了一起因恋爱期间大额经济往来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
2023年12月19日,21岁的刘姓男子与19岁的罗姓女子通过姓社交平台在线相识,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2024年1月27日,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在相识及恋爱期间,刘男时不时给罗女购买昂贵的礼物,如20万元的爱马仕包、27500元的Dior包、3万9800元的高尔夫球杆等等。
光明网报导,刘男多次向罗女大额转帐,如5月12日转帐5万2000元、给罗女旅游费用5万2000元、首次见面转帐8888元等等。在为期四个多月的恋爱期间,刘给罗转帐40万1791元,为罗代付17万8145.6元,共同旅游等消费支付2万8800元。罗称自己也给刘发过大金额红包,如给刘发了红包2万5000元,给刘看病的红包1万余元,给刘买2万8888元的笔记本电脑等。
2024年5月,两人因矛盾分手。刘认为双方恋爱期间,其向罗的转帐及为罗代支付的行为,是其以与罗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赠与。现双方已分手,缔结婚姻关系的目的无法实现,因赠与所附的条件无法成就,刘遂诉请罗返还赠与钱款59万4101元。罗则认为,刘的转帐等都是自愿赠与的,要求其返还没有依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罗女返还刘姓赠与款39万9077元,罗不服上诉至吉安中院。经调解,罗女同意于一年半内返还刘男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