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出国的民众注意了,卫福部健保署今天开始,不再受理停保申请案件。卫福部健保署表示,健保属强制性社会保险,依社会互助、风险分摊意旨,凡国人符合保险资格者,即有持续加保及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目前停保有效者约21万人,如旅外侨民、出国工作、留学、政府驻外人员、远洋渔船船员,取消停复保制度,健保费收入每年约增加23亿元。
健保署指出,凡国人符合保险资格者,即有持续加保及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不论其是否就医或有无使用健保医疗资源而有不同。因此,卫福部于今天起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取消健保停复保相关规定。
健保署表示,配合本次施行细则规定修正,自今天起不再受理停保申请案件。国人只要设有户籍,均应持续加保及缴纳保险费,如在国外发生不可预期紧急伤病或紧急分娩,可于当地医疗院所就医,再检具书据向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
另外,基于信赖保护原则,凡今年12月22日以前,已办理停保民众,当次出国达6个月以上者,该次停保持续有效至返国入境日办理复保;若出国未达6个月,应注销该次停保,且需补缴暂停缴费期间的健保费。
健保署强调,取消停复保规定后,符合加保资格者都应依适法身分办理加保,加保后健保署每月寄送缴款单至投保单位,由投保单位持单缴费。至于以第6类身分在公所加保的民众,健保署会寄送缴款单至被保险人之通信地址,并请于期限内持单缴纳。
另外,居住国外之民众,建议可优先选择「转帐代缴」,申办以存款帐户或信用卡自动扣缴保险费,也可以申请电子缴款单,由健保署寄送缴款单至指定的电子信箱,民众于收到电子缴款单后,选择以信用卡、活期帐户或行动支付(一卡通MONEY、街口支付、台湾PAY)等多元方式缴纳保险费,方便又省时。
健保署为利民众了解停复保规定变革,提供相关问答集、宣导单张及懒人包等数据放置万维网/重要政策/停复保规定变革专区(https://www.nhi.gov.tw/ch/cp-17713-e61af-3873-1.html)供民众参考,并同步发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投保单位及目前停保中的保险对象知悉,请民众依规定办理健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