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评论者李正皓因在节目爆料新竹市寡妇楼都更涉弊,遭新竹市长高虹安及竹市府提告民事求偿100万元(新台币,约3.2万美元),新竹地院判决结果出炉,高与竹市府败诉。对此,高虹安无特别回应;竹市府回应,会和律师研议是否上诉。
判决指出,李正皓去年9月18日起,陆续于脸书、政论节目上指摘高虹安因与建商间有对价关系,并违法介入、干涉新竹市政府所办理的多项都更案,包括寡妇楼案、升益案、水源自办农村社区土地重划案等,并以不合理之极快速度,通过升益案之都更计划等案。
高虹安控诉,李正皓所言显与事实不符,已严重污蔑及损害她与市府名誉,因此以个人及新竹市政府名义向李正皓提出名誉损害赔偿之民事诉讼,且各向李正皓求偿50万,共100万元。
法官认为,李正皓指摘高虹安因与升益案及寡妇楼都更案与建商存有不当利益对价关系,因而介入、影响该等都更案件进行,图利建商等情,不论是否属实,李正皓已尽到其查证义务,非属毫无凭据之指述,亦属对可受公评之事,最终判高与竹市府败诉。
新竹市都发处回应,寡妇楼都更案为国防部土地,由国防部自行委托内政部国土署城乡分署发包公开招标,并非新竹市政府业务。
新竹市政府表示,去年至今年间已多次发布新闻稿驳斥寡妇楼案相关不实指控,但有心人士多次指控、影射市府涉及不法,不实言论已伤害市府名誉形象,市府对于判决结果深表遗憾,基于捍卫市府同仁依法行政的决心,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研议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