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昨起诉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京华城及政治献金案,经移审台北地方法院,稍早裁定全案包括柯文哲在内的在押5名被告沈庆京、应晓薇、李文宗、彭振声全部交保。合议庭指出,全案经检方侦查完备起诉,重要证人均已具结证述,事实晦暗不明风险已降低,且检方未具体指出「橘子」许芷瑜涉案情节,故裁定5人交保。
北院裁定表示,依刑事诉讼法采改良式当事人进行主义下,检察官应负实质举证责任,法院并无接续检察官实质举证责任而依职权调查证据的义务,上述5人羁押原因于起诉后、法院审理中,应采取较严格认定。
参酌5人涉案情节、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公共利益维护及被告人身自由及防御权受限制的程度,并衡量比例原则,认5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处分方式替代而免予羁押,而认无羁押之必要。
另外,检察官虽指同案被告许芷瑜逃亡在外,但并未指出同案被告许芷瑜涉案情节,审酌本案相关证人均已经检察官于侦查中传讯,本案相关事实晦暗不明之风险已经降低,因此裁定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