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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疑双重国籍 男友:14年前当选就放弃加拿大国籍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本报数据照片)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京华城案遭起诉,疑因有2本护照,导致办保程序延宕,遭市议员林亮君指疑有双重国籍。但应晓薇的男友、助理王尊侃发声明指出,14年前当选议员就放弃加拿大国籍了,回到家中已经找到当时放弃文档,已交律师事务所处理,后续如有事务所发布声明再贴文。

    台北市议员应晓薇涉京华城案遭起诉,疑因有2本护照,导致办保程序延宕。民进党北市议员林亮君今直指应晓薇疑有双重国籍,有失去议员资格的问题。对此,北市议会表示,议会在议员当选的时候就有发公文通知议员,上任后也请议员填写议员数据表,都有提醒议员有关双重国籍的规定。

    依内政部函,为避免兼具外国国籍者,担任民选公职人员之情事发生,中华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如欲担任民选公职人员,应于就职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档。国民党台北市党部表示,应晓薇涉京华城案,党中央已先将她停权,但不知道应晓薇有双重国籍。

    应晓薇声明:

    一、 应晓薇于民国70年间因随同家人移民加拿大而拥有该国国籍,99 年底当选台北市议员后即前往加拿大驻台办事处申请放弃该国国籍,于100 年2 月10 日取得加拿大政府核发的丧失国籍证明(证1),并于100 年5 月10 日经台湾驻加拿大多伦多办事处认证(证2),应晓薇约于14 年前即已确定无该国国籍,该护照业经缴回注销,并无除中华民国护照以外的所谓第二本护照。

    二、 依据国籍法及内政部函示,担任民选公职如兼具外国国籍,应于就职日起1 年内完成丧失他国国籍程序及取得证明文档,应晓薇所为完全符合法令规定,已具备担仼民意代表取得议员资格的必要条件。

    三、 应晓薇极早年前因曾持当时拥有之加拿大护照以改名前之旧名「应秀萍」进出国境;此次交保程序延宕,谅系境管单位为此需与法院多方确认、耗费多时所致;外界为此凭空揣测,衍生所谓应晓薇有第二本护照的错误解读,殊与事实不符。

    四、 台北地院业已就上开疑虑订12 月31 日开庭调查,本律师将携带上开文档前往法院详细说明,届时当可定纷止争。惟为恐外界一再讹传不实事项,影响法院判断、损及当事人权益,特先代应晓薇严正声明如上,至盼各界尊重司法程序,切勿基植于未经确认的不实事项,刻意渲染妄议,徒滋社会不安及自身烦扰。

    庄正法律事务所 2024 年12 月28 日

    应晓薇男友王尊侃。(本报数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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