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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立院三读 80岁以上长者聘外籍看护免巴氏量表

    台湾立法院今天表决通过「就服法」第46条修正案,将开放80岁长者免巴氏量表评估即可聘请外籍看护。(本报系数据照片)

    台湾立法院会今日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年满80岁或70至79岁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评估,聘雇外籍看护。

    2024年总统大选,时任国民党总统候选人侯友宜提出达一定门槛的长者,如需要看护而欲聘雇外籍看护工时,得免巴氏量表评估。国民党立院党团自本届立法院就任以来,即宣示要运用国会多数,实现侯友宜政见。

    立法院会今日排审就业服务法第46条修正案。民众党立委吴春城发言时表示,放宽巴氏量表是共识,民众党主张聘雇外籍看护,年满85岁以上免经医疗评估,但要有配套措施,免得排挤到其他真正需要的长者。

    民进党立委林月琴表示担忧产生「抢工潮」,目前薪资2万8千元(台币,下同,约853美元),4万、5万可能也不见得抢得到。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说,在台湾25岁至64岁未就业人口高达285万人,因照顾长者而无法工作的比例达5.25%,这是台湾社会损失,针对80岁以上长者还有70至79岁二级罹癌长者提供家庭外籍看护照顾,已经是刻不容缓,执政党或一些侧翼攻击说如果开放80岁以上健康老人会有排挤,没有看过这么没有出息的政府,照顾弱势长者,竟然是以牺牲80岁以上长者利益作为垫脚石,把自己的无能推给80岁以上的长者。

    由于国民党立院党团、民进党立院党团、民众党立院党团皆有提出就业服务法的再修正动议,立法院会以表决方式处理。国民党团版本首次表决以赞成52人、反对49人、弃权8人,并未过半,故再次进行表决并以多数为可决,再以赞成52人、反对49人、弃权8人,通过国民党团版本再修正动议。

    根据今日立院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修正条文内容,修正第46条第1项第9款,将现行「家庭帮佣及看护工作」,改为「家庭帮佣、机构看护及家庭看护工作」。增订家庭看护工,被看护者具有原住民身分时,评估与认定方式由卫福部会商原民会定之。

    雇主聘雇外国人从事家庭看护工作,被看护者凡年龄满80岁以上,或70岁至79岁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经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即免巴氏量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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