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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雪燕被解职 台陆委会:担任公职必须放弃外国籍

    陆配史雪燕被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南投县议员公职。(本报数据照片)

    陆配史雪燕被内政部以违反国籍法解除南投县议员公职。陆委会今天表示,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凡是担任公职,不能有双重国籍,这与是否承认一个国家没有关系。

    内政部去年12月2日解除史雪燕公职,在这个时间点,史雪燕已在2022年九合一选举连任失利,未再担任南投县议员。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召开「赖政府剥夺30万陆配参政权!民进党违宪硬干『新两国论』!」记者会质疑内政部的决定。

    大陆委员会(陆委会)2日下午召开例行记者会,由副主委兼发言人梁文杰主持。

    梁文杰表示,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凡要担任公职,不能具备双重国籍,必须要放弃外国籍才能出任公职。国民党立委说「没有办法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据了解,目前没有人去申请过,应该先去申请再说。

    关于「我们没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不是国籍」的说法,梁文杰指出,对于政府来说,国籍法规定不能有双重国籍,这是忠诚问题,不管国家有没有被联合国承认或仅仅是一个政权,都不能有双重忠诚对象,这与是否承认一个国家没有关系。

    梁文杰举例,有些国家不准人民放弃国籍,例如阿根廷,倘若有阿根廷籍人士归化台湾、当选公职,如果其未能出示放弃阿根廷籍证明,一样不能担任公职,因为国籍法是硬性规定,其他国家的国籍一概不准,这个事情与「新两国论」毫无关系。

    关于大陆地区人民是否属于中华民国国民,梁文杰表示,依据入出国及移民法规定,所谓的国民是指「中华民国国籍之居住台湾地区设有户籍国民或台湾地区无户籍国民」,用最白话的讲,「你有资格参加健保才叫做中华民国国民」。

    梁文杰指出,过往有些法院判例认定大陆地区人民也是中华民国国民,所以可以提出国家赔偿等,行政院去年5月发函通令各部会,这个解释不适用了,「现在的中华民国国民是很确定的一群人」。

    史雪燕今天于记者会上表示,从设籍到参选公职,过程合法合规。担任南投县议员期间,内政部从来没有发文要求放弃国籍声明,反而是在卸任2年后做出要求,令人觉得这是政治动作,剥夺陆配在台湾的参政权,非常不合理。

    行政院去年5月发函通令各部会,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国民,不享有或负担中华民国国民的权利义务,「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等相关函释,即日起应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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