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身分法案」(REAL ID Act)将自今年5月7日正式生效,届时,搭乘国内航班、参观特定联邦设施或进入核电厂时,必须持有符合「真实身分」(Real ID)要求的身分证件;运输安全管理局等联邦机构将不再接受州政府核发的不符标准证件。
国会在九一一恐怖攻击事件之后通过「真实身分法案」,要求各州颁发的驾驶执照和身分证须符合一定安全标准。该法案于2005年签署:各州核发驾驶执照或身分证时,会要求申请者提供法定姓名、出生日期、社会安全号码、合法居住权证明及两份验证地址的表格。
多年来,许多州已经开始持续发放符合「真实身分」的身分证件;所以,很多国人很可能已经拥有这样的证件。最快的判断方法是,查看自己的驾照或州政府颁发的身分证件,若上头有一颗黑色或金色、完整或呈现切口的星星 ,就是「真实身分」证件。
选择不要「真实身分」证件的人,会拿到带有「联邦限制适用」字样的证件,上头没有星星。
想要取得「真实身分」者,需提供法定全名、出生日期、社会安全号码、两份主要居所地址证明及合法身分文档。以下四种文档:出生证明和社会安全卡(或号码)、帐单和薪资单,有助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机构如机动车辆管理局,以确认最终需要哪些资讯和文档。
国土安全部指出,与成人一起搭机旅行的未成年人不需要「真实身分」证件。
「真实身分」证件并非日常生活必要文档。没有「真实身分」证件,仍然可以驾车、投票、申请社安金等联邦福利、进入不需要身分证的联邦设施(如邮局)、进入医院或「参与执法程序或调查」,例如履行陪审团义务。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真实身分」证件不能用于跨越墨西哥或加拿大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