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被精神病」、持续维权两年的江西南昌女子李宜雪,上月底遭强制送入精神病院,「中国人权律师团」4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中国江西南昌当局,再次把李女强制送精神病院。声明称,南昌当局所针对的已经不是李宜雪个人,而是针对社会舆论和普遍的民意树立暴力机关的权威。
「明报」引述维权网报导,中国人权律师团在声明中提出4点疑问:一、李宜雪再次被送诊,送到了哪个精神病院?二、官方称依法依规送诊,依的是哪条法规?三、侮辱诽谤是自诉案件,筷子巷派出所为什么介入李宜雪和他人的纠纷?四、家属对李宜雪被送诊的情况是什么态度,能否由第三方独立采访、公开披露?
李宜雪去年12月14日「失联」引发关注后,官方部门12月17日称「李宜雪与外界失联」为不实;南昌西湖区政府12月22日再通报表示,李宜雪患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被街道社区送院治疗。多名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李宜雪遭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涉嫌违法。
南昌西湖区政府官方微博「南昌西湖区发布」表示,西湖区筷子巷派出所2024年3月接获湖南网民罗××报警称,遭李宜雪侮辱、诽谤,在警方调解下,李宜雪向罗道歉并作书面保证。罗随后再报警声称,李未停止侮辱行为、拒绝接受警方传唤。
上述通报称,北京安定医院去年12月21日的鉴定意见显示,李宜雪患有强迫性障碍、人格障碍,犯法(即侮辱网民罗某)时具完全责任能力,当地街道办将李宜雪送院,强调「依法依规」。
由于该事件引起海内外关注,许多中国网友在X(前推特)上发文表示,「人人都可以是李宜雪,被公权力侵害,或想维权」,人人都有机会「被神经病」。
多名中国法律界人士认为,当地街道社区将李宜雪强制送院治疗涉嫌违法。自媒体「法度Law」引述北京律师龚华表示,只有确保患者处于危险或可能危害他人时,才可采取强制措施;北京律师胡青春表示,只有患者监护人不履行送院治疗义务时,患者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才有权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