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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梅大高速坍塌致调查报告发布 问责32名公务人员

    2024年5月1日凌晨,广东梅州市至大埔县高速公路茶阳路段(梅大高速)发生塌方,导致23辆车掉落,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伤。(新华社)

    2024年5月1日凌晨,广东梅州市至大埔县高速公路茶阳路段(梅大高速)发生塌方,导致23辆车掉落,造成52人死亡、30人受伤。事发近九个月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日前公布此次塌方灾害的调查评估报告,广东省纪委监委并对灾害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4家公家单位及32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

    报告首先指出,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长时间持续性降水与多种因素叠加耦合作用。事发当天有零星小雨,行车视线不良,车流量较平常突增,车辆坠落后起火燃烧,进一步加大灾害损失。同时,工程方面存在问题,对路堤抗灾能力有一定影响。

    调查发现,广东省于灾害发生前出现多轮强降水过程,平均雨量破历史同期纪录。从2024年4月的两个观测站纪录来看,距灾害点约700公尺的梅林站月雨量为740.5毫米,为2021年1月有记录以来最大值;距灾害点约15.9公里的大埔站月雨量为628.2毫米,是历史同期的3.75倍。

    造成塌方灾害的主要原因是灾害点路段为「倒三角形」沟谷(沟壑)地貌斜坡路堤,受长时间持续性降水影响,地下水持续累积、水位升高,造成暂态性地下水动静水压力、浮托力(浮力)和渗透力持续增大,滑动推力不断积聚,长时间饱水造成路堤底部及基底软化,抗剪强度(剪切强度)降低,路堤中下部及护脚墙突然滑动变形,引发路堤上部填土塌方,造成高速公路塌方灾害。

    调查团队并对事发路段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营、养护等情况进行调查,但报告中仅指出总结的五个教训,并未具体说明问题的责任归属:一是对高填路基的风险重视不够,对长时间持续性降水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公路地下水防范意识淡薄,智能监测预警手段严重不足;三是建设管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抗灾能力;四是重建设轻管养,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五是监管职责交叉重叠,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压力。

    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对灾害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事务中心、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和梅州市交通运输局这4个责任单位和32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除省公路事务中心前主任汪晓天因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等问责处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交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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