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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贪污400万加元被缉 「红通」华汉潜美加难逃遣返(图)


    国际刑警的红色通缉令网页。

    一名中国男子涉嫌在中国贪污了400万加元,被中国政府通缉,他逃到美国,但签证被吊销,4年前跑来加拿大,后因签证过期被拘。他转而申请政治庇护,说自己因藏传佛教的身分遭逼害,但被加拿大移民局和申诉机构拒绝,官司最后打上联邦法院,仍被驳回,要被递解出境。

    这个名叫陈绍光(Shaoguang Chen,音译)的男子,曾任东郊村一家负责村务和经济发展的公司的总经理。他涉嫌杜撰一些虚无缥缈的村庄发展规划,再将获得的中国政府拨款挪作私用,贪污的公款总额相当于400万加币。

    中国政府对陈绍光进行调查,他逃往美国,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导致其美国签证被吊销。于是他在2013年7月他从美国跑到加拿大,继而因加拿大签证过期而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捕。

    陈绍光辩称,他是因为拒绝与腐败的中国公安局官员进行交易,而且他本身是藏传佛教信徒而遭受宗教迫害,中国政府对他的指控全都是虚假的。但加拿大移民局仔细审核之后,并没有接受陈绍光的辩解,认定「存在重大的理由令人相信,陈绍光在来加拿大之前,犯下了严重的非政治罪行」,因此不能给予他难民保护。

    陈绍光提出上诉,称所谓的「犯下严重罪行」的理由不充分,而且程序不公平。但他的上诉被上诉处驳回,他于是向联邦法院再次申诉,要求做司法覆核。

    受理此案的联邦法院法官发现,陈绍光来到加拿大后的4年内,一直没有向政府申请难民身分,直到边境服务局的官员抓人之后,才仓促申请。对此陈绍光解释称,他不知道自己可以提出难民申请的可能性。

    而移民部难民局上诉处则认为,陈绍光为了办理加拿大签证的续签,多次与移民行业的专业人士进行谘询,不可能会缺乏这方面的知识,上诉处猜测,不是移民专家不告诉陈绍光相关的知识,而是讨论过后觉得成功取得难民身分的可能性不大。

    陈绍光声称,他最初没有向边境局披露他正面临刑事指控,并且也没有说明他的美国签证已因这些指控而被吊销,原因是担心边境局得知其情况后立即将其遣返。

    上诉处认为,移民部拒绝这一解释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当时陈绍光正在寻求加拿大的保护,并且可以联系到律师,律师会告诉他,对即将被遣返的恐惧是没有根据的。

    陈绍光向移民顾问作的电话谘询虽然只有几分钟,但这名顾问是协助他提出难民申请的顾问,因此清楚地了解移民法的这一方面。

    上诉处还认为,陈绍光一直回避和不诚实的态度,提供的证据前后不一致,包括两次声称护照丢失,然后才去自己的卧室将护照取出来交给执法官。

    对于所谓的「藏传佛教信徒」身分,移民部包括上诉处都认为,陈绍光没有提供能证明其宗教信仰真实性的证据,这继而导致陈绍光的可信度大为降低,联邦法官也支持这一看法。

    还有所谓的「受中国政府宗教迫害」。移民部方面认为,如果中国当局真的是因为陈绍光的宗教信仰而迫害他,那就应该简单直接地指控陈绍光犯有宗教或政治罪行,而不是煞费苦心地捏造一个复杂的、指控多达15人的经济犯罪罪名。

    联邦法院法官也认为,陈绍光所提供的证据不足,移民部无需对证据进行可信度调查,就可以驳回陈绍光的申诉。

    基于以上理由,联邦法院认为移民部和上诉处的决定都没有可审查的错误,因此驳回陈绍光司法覆核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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