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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伦多市议会通过「花园屋」 后园建屋可作出租用(图)

    多伦多市议会已在本周三(2日)投票表决通过了一份有关「花园屋」(garden suites)的报告,允许多市居民在市内各地的住宅后园建造花园屋,旨在增加多伦多的房屋选择,为解决市内可负担住房严重短缺的问题提供另一途径。

    花园屋是一个住房单位,通常位于现有住宅的后园, 但独立于主屋。花园屋像「后巷屋」(laneway suites)一样,一般面积小于主屋,通常是为诸如父母、祖父母或成年子女提供住房的一个途径,也可被用于出租的住房单位。

    多市议会通过采纳了有关花园屋的正式规划和区域划分附例的修订案,制订政策来增加多伦多的房屋供应和住房类型。新的政策和区域划分要求将允许花园屋在市内各地的绝大多数居民区的物业上兴建。

    多市议会在本周三表决通过的报告还将花园屋这一术语添加入占用住房(infill housing)的定义,在修订了占用住房的定义后,那些为兴建花园屋而向市府提交建筑许可申请的人士,将被要求在物业上张贴公告,此举也可促进数据的收集和市府

    的规划部门对花园屋进行监控。

    上述报告还阐述了花园屋与主屋的间隔距离以及可获准兴建的最高高度的基本原则,还包括了对花园屋进行监控的程序的描述以及在市府签发了第200份花园屋建筑许可或在政策实施两年后,向市议会属下的住房委员会报告的要求。

    作为市府采纳的有关花园屋的规管条例的组成部分之一,与隐私、阴影、泊车要求、保护树木和绿色空间等相关的议题也被逐一涉及。

    尽管多市各地的很多物业可安置花园屋,但并非每个物业均适合兴建花园屋,是否能在一个物业上兴建花园屋,受到了多个因素的影响,诸如地块的宽度或深度;主屋的地点和深度;是否有足够的紧急通道;被保护的树木的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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