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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遭陌生男偷抱?台网红承认配合行销公司自导自演

    网红「泳琳姊姊」王姓女子在TikTok上传影片,片中一名男子在台北市信义区人行道被指控从婴儿推车乱抱他人婴儿;警方联系王,她称创作拍摄,婴儿未被乱抱。(图/截自TikTok)

    台湾TikTok用户「泳琳姊姊」拍片声称带小孩出门遭陌生男子偷抱,经北市警方追查为自导自演,她今天到案说明,坦言是配合行销公司拍片要提醒家长们,影片2名男子都是工作人员。

    「泳琳姊姊」近日在TikTok(抖音国际版)上传影片,内容为她和弟弟推婴儿车带小孩出门,在北市信义区东兴路一带遇到陌生男子,对方说要看小孩,突然将婴儿车内小孩抱走,影片上网后引发热议。

    经台北市警察局信义分局调查发现,本案为「泳琳姊姊」创作团队所自行拍摄,23日于东兴路拍片时,实际并无小孩遭偷抱等情事,已通知她到案说明。

    「泳琳姊姊」下午到案供称,自己是配合行销公司脚本拍摄,除影片小孩确实是她的亲人外,影片中的2名男子都是行销公司人员,自己只是想借此影片提醒所有家长注意类似事情。

    据了解,警方目前正通过涉案行销公司联系影片中2男,将通知他们近日到案说明。

    全案询后,近日将「泳琳姊姊」等3人依涉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5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规定,函送台北地院台北简易庭裁处,依法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3万元(约977美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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