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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男快艇直驱淡水 遭声押禁见:不后悔到台湾

    中国籍阮男称不后悔到台湾。(记者萧雅娟/摄影)

    中国籍男子阮芳勇,疑曾任中国海军舰艇艇长,今年6月8日从中国渔港独自开快艇「鸿津号」出发,跨越台湾海峡闯淡水河直驱台湾,因与交通船碰撞,海巡获报到场而落网,阮男第一时间供称要「投奔自由」,今从宜兰收容所借提讯问遭逮捕,士林地检署国安专组检察官当庭逮捕,向法院声请羁押,士林地院开庭后裁定羁押禁见。阮男今上囚车前称「不后悔来台湾!」

    台北士林地院指出,被告经讯问后,认其违反两岸关系条例第10条、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第1项后段之大陆地区人民未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罪,罪嫌重大,被告系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无固定住居所,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又被告犯罪手法缜密,本案攸关国家安全,仍有待检察官持续侦查,厘清其非法入境相关过程及其他细节,而被告又未携带相关通信器材,显有意隐藏踪迹,有事实足认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核有羁押原因。

    士院经权衡本案相关案情,并权衡国家刑事司法权有效行使之的公益考量,与羁押对被告基本权限制程度,认上开羁押原因无法借由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等手段代替,有羁押之必要,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士检今指出,经国安专组检察官连日积极侦办,今讯问收容中被告后,认其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而涉嫌入出国及移民法第74条第1项后段罪嫌重大,而鉴于其偷渡到台湾居无定所,俟收容期满恐将有逃亡之虞,亦有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他人之虞,检察官今当庭谕知依法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及禁止接见通信,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60岁阮男日前自称,他遭中国限制出境,6月8日海上风平浪静,因熟悉海象,从中国渔港独自驾驶快艇赴台,自己没有亲友接应。阮男靠岸落网时,身上遭查扣手机及中国护照,还有多国货币,经查为数个东南亚国家的货币,但唯独没有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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