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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安乐死前被迫转院 母兴讼指卑诗政策违宪(图)

    温哥华一名女子去年接受安乐死(MAID)之前被迫转院,她的家人现已将卑诗省卫生厅和天佑医疗护理机构(Providence Health Care)告上法庭,指控卑诗省安乐死的政策违反了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的第2条和第7条。

    该宗民事诉讼案的主要原告是34岁的死者奥尼尔(Sam O’Neill,图)的母亲盖伊(Gaye O’Neill),其他原告还包括临终关怀医生贾亚拉曼 (Jyothi Jayaraman)和倡权团体「加拿大死有尊严」(Dying with Dignity Canada)。

    奥尼尔在被确诊患有第4期宫颈癌后,因癌细胞扩散到淋巴和骨盆,令她饱受痛苦的折磨,她在去年4月选择了安乐死。

    奥尼尔曾在温哥华的圣保罗医院接受医疗,但无法在那里接受安乐死,因为该间医院是由天佑医疗护理机构营运的,该机构是反对安乐死的天主教医疗机构。

    原告已在昨天(17日)上午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诉书,申诉书指出,奥尼尔在被注射了大量镇静剂后,被转移到另一间医院,她在数小时后死亡。她在死前没有醒来与她的家人说再见。

    申诉书指控说,尽管奥尼尔最终接受了安乐死,但与强制转移及她接受安乐死的相关情况,导致并加剧了她遭受的严重身心痛苦,也剥夺了她有尊严地死亡的权利,包括与她的家人告别的能力。

    申诉书还指控卑诗省的政策侵犯了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应予以废除,因为该政策允许天佑医疗护理机构拒绝在其属下的设施内提供安乐死。

    卑诗省卫生厅和天佑医疗护理机构均未向法庭提交辩护书,也没有置评。

    奥尼尔的父母表示,他们希望上述法律挑战能确保其他人不再遭受他们的女儿经历过的痛苦。

    渥太华大学的法学教授吉尔伯特 (Daphne Gilbert)为该宗诉讼提供法律协助,她说,加国各地都有类似的宗教组织,因此,卑诗省的法庭裁决可能会在全国产生影响。

    联邦立法不强迫任何个人或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执行安乐死,因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有权出于良心而拒绝。

    该宗诉讼案的另一名原告是温哥华的临终关怀医生贾亚拉曼,她指出,天佑医疗护理机构的政策导致了「在很多情况下,她无法提供以患者为中心的适当临终关怀,因为患者在天佑医疗护理机构营运的设施内,该设施基于宗教信仰而禁止提供安乐死」。

    因为奥尼尔的家人和倡权团体「加拿大死有尊严」的施压,卑诗省卫生厅长狄德安(Adrian Dix)曾在去年11月宣布,卫生厅已与天佑医疗护理机构达成了协议,允许圣保罗医院的患者在医院旁边的临床空间接受安乐死,该空间是由温哥华沿岸卫生局(Vancouver Coastal Health)的职员营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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