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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调查/「免遭强迫失踪的权利」中国排名最低

    图为2019年反送中的民众,在香港各处聚集合唱《愿荣光归香港》。(美联社档案照)

    「人权评量倡议组织」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在多项人权标准方面排名最低,部分评分只高于沙特阿拉伯。在香港方面,情况依然恶劣,有些评分进一步接近中国。

    美国之音(VOA)报导,设在新西兰的「人权评量倡议组织」(Human Rights Measurement Initiative)在全球30多个地区调查,衡量多项人权标准,从而观察不同地方的人权状况变化。

    该组织发表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的人权状况恶劣,在「免遭国家级威胁」的总评分连续两年排名最低,10分满分中只有2.6分。

    在这方面的两个指针「免遭强迫失踪的权利」和「免遭死刑的权利」,中国都排名最低。在公民权利的总评分方面,中国得分为1.9,仅高于沙特阿拉伯的1.7分。

    香港的评分也较去年下降,「免遭国家级威胁」的总评分由7.2下降至6.3。在公民权利的总评分由3.2下降至2.2,仅高于中国。

    在公民权利下的集会结社自由方面,中国与香港同样取得2.2分,只高于沙特阿拉伯的2.1分。

    「人权评量倡议组织」发言人罗登(Thalia Kehoe Rowden)表示,这项调查在中国进行了四年,中国经常都是排名最低的地区之一。

    罗登指出:「中国的打压已经进行了一段很长的时间,但在香港这种打压只在过去五年才出现。我们看到的是,在过去几年,香港在公民权利方面的评分正不断接近中国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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