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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师称「消业障」合欢7次才有效 下药骗母女3P修行判8年

    林姓男子自称神明附身,要替同居女友的女儿「消业障」,七度要求对方喝下不明药物后性交。示意图,非新闻事件图。(取材自pexels.com@Vova Kras)

    台湾林姓男子2020年2、3月间自称神明附身,要替同居女友的女儿「消业障」,要求对方喝下不明药物后性交,还说要做满7次且「很满意享受」才能驱赶冤亲债主、才算圆满。女儿事后向新北市警三峡分局报案,新北地检署依以药剂强制性交罪起诉林,新北地院判他13年徒刑,台湾高等法院今改论强制性交罪,判林8年刑。

    林为工程师,曾犯公共危险罪,但获缓起诉。

    2020年2、3月间,林分别在住处、工厂的神明厅性侵同居人的女儿,事前都会要求被害人喝下成分不明的「牛樟芝」,待她感到晕眩、无力反抗时再性侵。林也不管被害人拒绝与否或生理期,坚持「内射」才有法力,称如果拒绝就不能算成7次里的1次,将导致法事失效。

    事后林与被害人对质,他辩称自己和母女两人「或许是有一些姻缘我也不知道,什么姻缘卡在一起…神明跟我们讲,我们3个是主要修行人…啊我也不知道说当时为什么迷迷糊糊一定会发生那种关系」。

    警讯时,林又声称是「上面」关圣帝君指示做他什么就做什么,不否认曾与被害人母女3人一起「净身修行」,也就是没有穿衣服一起修行。他说,喝饮料有放松效果,可以更快进入「无」的状态。

    新北地院批评林佯以宗教名目、药剂强制被害人性交,还要「很满意享受才算圆满」,还更找女友来参和,在在显见居心险恶、泯灭人性、非常人可比。新北院认为林无视被害人人格和心灵感受,也没有悔意,衡酌他大学毕业、从事工程师等情状,依7个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他13年徒刑。

    高院审理后事实认定与一审不同,今撤销原判决,改依7个强制性交罪论处,林合并运行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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