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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国军退役少将、中校当共谍发展组织 最终有罪但获缓刑定谳

    陆军退役中校魏先仪当共谍,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刑2年,缓刑5年定谳。(联合报系数据照片)

    陆军退役中校魏先仪、空军退役少将钱耀栋当共谍吸收退役将领,违反国家安全法在台发展组织,最高法院判魏2年、钱1年4月徒刑,并声明缓刑5年、4年定谳,须支付公库300万元(台币,下同,约9.2万美元)、150万元(约4.6万美元),得接受10场、5场次法治教育。

    化身香港籍商人的中国广东省海外联系办公室情工人员谢锡璋,负责替中共中央情工系统「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联系局广州联系局」从事对台工作,搜集政军情报及策反国军。1997年,谢以商人名义来台,接触退役军官,安排现役、退役中高端军官或亲友出国旅游及接受招待。

    谢锡璋2003年来台参加黎姓海军上将公祭,结识魏先仪,之后双方频繁餐叙,成功吸收魏进入组织,再吸收退役空军黄姓中校未果,因黄曾在空军401联队服务,因此在联队同袍餐叙中再认识钱耀栋。

    检方指控,钱耀栋想要免费餐叙、球叙及旅游招待,因而加入组织,2013年邀约空军退役陈姓少将、退役沈姓上将等到大陆打高尔夫,但遭拒绝。

    一审认为魏、钱虽未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定造成实际损害,仍造成一定程度的危险,审酌两人没有前科,还知道悔悟,判魏1年10月、钱1年徒刑,并考量两人所犯国安法声明刑均为2年以下,分别声明缓刑5年、4年,各支付公库60万与30万元。

    检察官认为判决违背法令,罕见由3名检察官联名上诉;二审认为,魏先仪、钱耀栋曾长期任军职,知道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重要性,及两岸长期处于军事对立的紧张态势,但退役后却为对岸发展组织,一审量刑确实过轻。

    二审指出,考量魏、钱两人无前科、在法院审理时认罪,没有施以自由刑的必要,仍谕知缓刑,各改判2年、1年4月徒刑,声明缓刑5年、4年,但提高支付公库金额;最高法院认为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退役空军少将钱耀栋当共谍,违反国家安全法判刑1年4月,缓刑4年定谳。(联合报系数据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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