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姆伯里和子女。
姆伯里。
离异女子被迫搬去与前夫同住
一些租户只好与父母同住,甚至一些已经离异的女性也被迫搬去与前夫同住,或者是节衣缩食不断降低基本需求。
受银行高利率的影响,共管柏文的房产交易市场是供大于求,而与此同时的租房市场却恰恰相反,完全是需求远远超出供给。CBC电视台近期对加拿大各大城市的1000多个社区进行了调研,发现只有不到1%的出租房是空置且能为大多数租房者负担得起。
一般来说,专家都建议居民将租房的支出控制在收入的30%以下。但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加拿大租房者的房租花销,都超过了这一水平。
安省京士顿市的47岁单亲妈妈查姆伯里(Karen Charmbury),甚至是将所有的收入都用来支付房租。
在离婚之后,她不得不卖掉自己的房子,现在每月要为同一社区的一个3睡房镇屋单位支付2679元。她之所以要支付这么高的房租,是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两个十多岁儿女被迫转学或共用一间睡房。
现在她只能把以前的投资都兑现,孩子的生父支付的抚养费用于支付水电气等帐单,她的母亲帮忙购买日用品,她的朋友们把旧衣服送给她。现在她由于压力太大,几乎无法入睡。
全职从事行政工作的查姆伯里还在找一份夜班工作,因为仅靠一份收入难以为继。
卑诗省的佩尔克曼(Nathaniel Pelkman)现年37岁。他和前妻离婚之后却一直没有分开,仍然在一起生活了近两年,因为他们负担不起分开生活的费用。即便如此,他们去年还是被赶了出来,因为业主要搬回来居住。
CBC电视台进行调查时,以租房家庭的收入中位数64,108元作为基础,根据租金和水电费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0%这一普遍认同的「规则」,确定一家每月的房租和水电费支出大约为1600元,是属于可负担水平。而单身人士的个人收入中位数为4万5069元,这意味著他们每月房租和水电费支出只有在1125元以下才算得上负担得起。
多伦多的计程车司机法苏巴(Stephen Fasugba)已经67岁,他的旧业主卖掉了之前的柏文,他不得不另觅新居,现在要支付的房租为2450元。
由于新房东不断提高房租,法苏巴的收入远远低于支出。
为了节省开支,他说自己每天只吃一顿饭,而且不得不退出健身俱乐部,但他装有心脏起搏器,需要保持健身。但现在他已经拖欠了2个月的房租。
皇家地产公司(Royal LePage)的一份最新报告显示,大多数加拿大租房者将其净收入的30%以上用于支付房租。在他们调查的1506名加拿大租房者中,超过半数(56%)的人要将净收入的30%以上用于支付房租。其中16%的租房者要将一半以上的收入用于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