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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严刑逼供黑社会大佬威胁 中国男子藉口尽出冀留加拿大(图)

    一名中国籍公民在2012年之前涉嫌从中国的银行骗贷近10亿元,费尽心思拿到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分,却因为护照造假被揭发其在中国的诈骗罪行。他虽然向移民法庭和联邦法庭反覆申诉希望留在加拿大,但全都被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公民黄健(Jian Huang,音译)在2012年5月,以旅客身分首次来到加拿大,9月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获知,黄健在中国涉嫌欺诈行为,涉及金额约为1.9亿加元(约合人民币10亿元)。

    而在这段时间内,中国国内媒体都在广泛报道一宗金融欺诈案,称「宏昌制革法人黄健欠债10亿元跑路」,而这个黄健出逃加拿大的时间正是2012年5月2日。

    中国媒体报道称,1979年出生的黄健,大学毕业后曾在银行工作,后成立投资公司,从事资金借贷生意。他利用某些手段获得巨额资金,在上海购入价值8千万元人民币的商业物业,转手却以此作抵押,从银行获得超出物业价值的1.2亿元贷款。

    此后他反覆通过按揭,大手买入物业—─控制明星企业(如宏昌制革公司),利用物业高价值及企业高信用等级获取巨额贷款,在重覆抵押借贷,贷款到期前持续借贷的手段维持资金链,直到资金链最后断裂,黄健「跑路」加拿大。

    中国公安部门称,黄健的跑路计划是精心策划过。在5月2日跑路当天上午,他接到银行的催款电话时还信誓旦旦地承诺当天就会还款。之后便将手机丢在房间内,自己动身前往机场。直到晚上手机电池用光,银行无法联系黄健而报警时,黄健已经出境。

    持危地马拉护照申加国临时签证

    黄健再次出现在加拿大政府面前时,已是身在中美洲小国危地马拉(Guatemala)。他当时手持危地马拉护照,要申请加拿大的临时签证。后来他获妻子的夫妻团聚担保,在2016年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但在2018年2月,黄健篡改其危地马拉护照的行为被揭露,CBSA逮捕黄健,其后黄健提出难民申请。

    加拿大移民部在调查后认定,黄健回避其本人曾提交虚假文件骗取中国的银行贷款的犯罪行为,已触犯了加拿大《刑法》中的欺诈罪名,这是最高刑罚可判14年监禁的重罪,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样的人移民来加拿大。

    黄健对移民部的决定不服,向加拿大移民及难民法庭(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 的移民庭(Immigration Division)提出申诉,移民庭审阅相关资料后裁定,黄健犯有严重罪行,驳回其上诉。

    他还是不死心,又向联邦法院要求司法覆核,声称自己在中国获得信用评级和公司银行贷款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欺诈行为。

    至于中国公安部向加拿大政府提供的证据并不可靠,有可能是警方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移民部不应接纳这些证据。

    联邦法院不信黄「没犯法」

    联邦法院受理黄健的申诉后认为,根据加拿大的《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规定,如果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外的行为触犯了当地的法律,并且此行为在加拿大境内也属于最高会被判罚最少10年监禁的罪行,那这个外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就会因严重犯罪而不能被加拿大所接纳。因此本案的关键就在于,黄健在中国到底有没有犯法。

    移民部和移民法庭拒绝黄健申请的关键,是黄健涉嫌以浙江宏昌皮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分伪造3份审计报告,并以此向中国建设银行骗取贷款的行为。黄健辩称这些「罪行」,是中国公安「严刑拷打」得出的结果。移民法庭认为此说法缺乏证据支持而不予采信,因为绝大部分的本案证人都接受了中国公安的盘问,但时间都没超过3个钟,而且事后也没有被拘留,不存在严刑逼供的时间和环境。

    至于黄健还声称受到某中国政府官员和某黑社会「大佬」威胁的说法,法庭也是没有采信。

    还有黄健将伪造文件责任推卸给宏昌公司会计师的说法也被法庭驳回,移民庭法官指出,黄健是这家公司的法人,财务的总负责人也是他,宏昌公司的贷款申请必须由他签字,财务文件的真伪他不可能不清楚。

    向银行提供伪造的审计报告的责任人,就是黄健。他的行为不但在中国,在加拿大都属于欺诈犯罪。

    即使移民庭也认同,中国的司法机构并不独立,中国公安提供的整局没有背书也没有经过交叉质证,但此案的关键是黄健是否犯下罪行,而不是如果他返回中国是否会面临风险或受到公平审判。

    最后联邦法院的格力森(Patrick Gleeson)法官认为,移民庭的法官在衡量证据时并无任何偏颇,无论调查结果还是结论都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因此黄健的申诉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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