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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子联名持有物业 儿子要出售物业遭母反对诉讼法庭(图)

    卑诗省一名男子与他的母亲联名持有位于素里的一栋物业,并让他的母亲居住。尽管他入禀法院要求出售该栋物业,遭到母亲强烈反对,但他的诉求获得了法官的批准,因为法官认为,除了出售该栋物业,没有其他可行的选项。

    该宗诉讼案的原告是旁贾尼(Rahim Ramzan Punjani),他诉请卑诗省高等法院批准他出售位于素里72 Avenue的一栋物业。自2015年12月以来,旁贾尼和他的母亲达纳尼(Malek Aminmohamed Dhanani)联名持有该物业。

    根据卑诗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布兰奇(Ward K. Branch)在上周宣布的裁决,旁贾尼和达纳尼联名购买了该栋物业,让达纳尼与她的第二任丈夫(旁贾尼的继父)同住,后者已在去年去世了。

    旁贾尼在金融服务行业工作,他的母亲则是一名73岁的寡妇,接受教育的程度有限,且有一系列健康问题。她作证说,她的亡夫处理了他们所有的财政事务,她一直是一名家庭主妇。

    旁贾尼在出席聆讯时说,他为购买这栋物业支付了13.2万元的首付款,至于他的母亲被列为联名持有人,是基于遗产规划的用途和减轻税务负担。

    他还说,除了支付首付款和交易费用之外,他还支付了所有的房贷还款、保险费、物业税和水电费,以及自购房以来的房屋维修开支。

    达纳尼则辩称,她允许她的儿子动用她出售原先的住宅所获得的40万元,来购买另外两栋物业,但她的儿子从未归还过这笔钱。

    她声称,尽管她的儿子是联名持有人,但这栋位于素里的物业完全是属于她的。她还声称,她和她已故的丈夫也花钱修缮物业。

    达纳尼现与她的朋友及后者的儿子居住在这栋拥有4间睡房和4个洗手间的物业内,她还有租客居住在地库内。

    法官布兰奇在裁决书中写道:「被告没有向原告支付任何租金,也没有将租客支付的任何租金转交给原告。」

    旁贾尼告诉法庭,他再也无法负担这栋物业的开支了,他还特别提及需要花费4万元来更换屋顶。达纳尼则说,她自己无法支付维护这栋物业的开支。

    旁贾尼和达纳尼在2015年以67.5万元购买了该栋物业,但根据卑诗省的物业评估,该栋物业在2024年的评估价值已翻了超过一番,达到159.3万元。

    根据卑诗省的《财产分割法》,拥有最少50%的物业所有权的一方或多方,可要求法院出售该物业并分配收益。法院在收到此类要求时,必须下达该项命令,除非法院认为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

    在该宗个案中,法官布兰奇认为,除了下令出售物业之外,没有其他可行的选项。

    他在裁决书中写道:「现实的情况是,双方均没有意愿和必要的资源来维护这栋物业。要求原告继续为他不居住的房屋支付开支是不适当的,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或无法维护这栋物业,那么被告几乎无可避免地要搬家。无论原告的申请结果如何,

    她将面临一定的经济和情感挑战。」

    法官布兰奇批准了旁贾尼要求法院下令出售物业的请求,但他在裁决书中指出,各方有权从出售的收益中瓜分多少这一基本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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