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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更难了:BC省驱逐租客新规已经生效

    卑诗省府将于2024年7月18日推出一个全新网站,以进一步保障租户免遭恶意驱逐,并改善业主合理收回住房单位的流程。有关驱逐租客的新规也将同时生效。

    根据省府周三(7月3日)发出的新闻稿,从2024年7月18日开始,当业主需要收回单位作个人或管理员入住时,必须使用《业主使用门户网站》(Landlord Use Web Portal) 上的“终止租赁通知” (Notices to End Tenancy)。同时,在发出终止租赁通知时,业主必须同时提供入住者的资料。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如被发现涉及恶意驱逐,可能将面临巨额罚款。此外,透过要求业主在通知书上附有新入住者资料,租客可以更清楚了解业主的意图,如租客认为业主有恶意迫迁之嫌,他们可以在处理纠纷的听证会上提供相关资讯。

    根据卑诗省《住宅租务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如以下人士需要入住,业主可以要求租客搬出:

    • 业主本人或近亲 (父母、配偶或孩子)
    • 物业买家或买家的近亲家庭成员
    • 建筑物的看管人

    具体流程:

    • 自2024年7月18日起,房东在发布个人或看管人使用的终止租赁通知时,必须使用业主使用门户网站,并使用终止租约时的专有通知ID
    • 业主必须持有基本的卑诗电子身份证明 (BCeID) 才能使用门户网站
    • 在使用门户网站时,业主将获得有关终止租赁所需条件,以及恶意驱逐相关处罚的信息
    • 业主还将被告知需要向被驱逐租户支付的赔偿金额

    自2024年7月18日起,省政府将延长通知租客迁离时间,以及租客对迁离要求提出异议的时限。因个人或看管者居住而要求租客搬出时,业主必须提前四个月通知租客,而非目前的两个月,以让租客有更多时间寻找新居所。同时,租客将有30天的时间对终止租约通知提出异议,而不是目前的15天。新入住者必须居住至少12个月,而非目前的6个月,涉及恶意驱逐的业主可能需要向被驱逐的租客支付12个月的租金。

    《业主使用门户网站》还容许卑诗住宅租务处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 在租客迁离后审查合规情况,以及为RTB提供迁离个案频率的资讯。省府表示,改革有关个人和管理员入住的终止租约流程,目的是保障业主与租客双方的权益,并为个人和管理员入住而终止租约设立标准化程序。

    卑诗房屋厅长柯议伦 (Ravi Kahlon) 表示,政府正在采取行动,利用这项新措施进一步防止业主以虚假理由,恶意驱逐租客,同时确保需要合法地收回单位的业主,可以透过一个简单的途径来完成这个程序。

    他说,虽然有些业主确实需要收回其单位,例如首次置业者想要入住他们的新居所。不过,无论是蓄意或无意,现在仍然有业主以不实的理由要求租客迁离。一些业主以个人需要入住为借口迫使租客迁走,但其真正目的却是为了透过重新放租而大幅加租。

    卑诗省租务事务省长联络人、温哥华西端 (Vancouver-West End) 省议员贺柏特 (Spencer Chandra Herbert) 说:“任何人都不应该因为恶意驱逐而失去家园。这次改革属于一种积极主动的做法,以防止租客遭恶意迫迁,并让他们继续享有一个安稳的居所。

    他表示,设立《业主使用门户网站》将改善RTB的工作效率、便捷性和主动性,从而提供更多机会,帮助业主与租客了解他们应有的权利和责任。

    卑诗省府表示,将继续采取行动进一步保障租客权益,包括禁止业主以翻新为由驱逐租客;加重对恶意迫迁业主的罚款,不再允许业主因租客新添孩子而加租,以及缩短RTB服务的轮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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