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menu items!

    台摄影师向妻子坦言外遇 不但与小三同居 还与小四车震照铁证

    台南一名庄姓男子被妻子控外遇小三、小四,小四还把两人在车上的性爱照片上传网络。图为示意图,非新闻当事人。(取材自unsplash/@wevibe)

    台湾一名庄姓摄影师与妻子结婚五年多,遭指控自去年9月起行踪不定,某日返家时向妻子坦承有外遇,丈夫经常出入、夜宿小三家,外出时也不避讳亲密举止,追查时意外发现还有小四,小四更将与丈夫车震性爱照片放上网站,妻子提告求偿,法官判庄分别与小三、小四连带赔偿30万、25万元台币(约9245、7705美元)。

    庄主张,五年前结婚后,因工作关系与妻子分隔两地,偶然发觉妻子疑似出执,曾质问她,妻子坦承曾与外人发生关系,并保证不会再犯。未料,事后又发现妻子私人iPad里的LINE对话软件有与数名身分不明男子大量暧昧甚至约炮的对话。

    他指出,当下身心受创到医院求诊,经确诊为恐慌症,迄今仍持续服药控制。他表示,想与妻子离婚,妻子向母亲求情,试图挽回婚姻,但他未感受到妻子的改变。两人在价值观、财务、家事、甚至亲密关系上均出现重大冲突,他多次提议结束婚姻关系,均遭冷漠以对。

    小三及律师主张,庄因夫妻关系长期紧张发生争吵,导致自身恐慌症状日益严重,已无法再与妻子相处,主动搬离自宅,改向她承租其住所居住,并强调二人并未发生性关系。小四及律师则对元配追加起诉她及其证物不争执,惟争执元配请求金额过高。

    台南地院认为,元配主张丈夫自去年9月起,即离开她与丈夫同居住所,与小三同居,且有逾越一般朋友关系亲密行为;另丈夫与小四间则发生性关系,并将性爱影片上传社群网站及其他不特定公众可得浏览观看公开网站事实,并有庄坦承与小三外遇录音、夜宿进出小三家录音录像光盘及照片、庄与小四性爱照片等数据佐证。

    台南地院指出,庄等人不否认证据的真正性,足认定他与小三间有同居事实,且两人关系甚为亲密,已然超出一般普通朋友间情谊,明显逾越社会一般男女社交分际,以及他与小四发生性关系事实,均影响他与元配夫妻间忠诚、互信基础,足以破坏其婚姻共同生活圆满、安全及幸福。

    台南地院也说,庄以元配曾于2019年间有上网约炮,对婚姻不忠诚的事实,造成其身心重大伤害,意图合理化其侵害行为,纵认元配倘有其他对于婚姻不忠诚行为,宜另案诉请元配求偿,不应与本件混为一谈。

    法官审酌庄与元配婚姻关系现况,被告三人加害程度,以及元配所受精神上痛苦情形等一切情状,认庄与小三应连带赔偿30万元台币;庄与小四应连带赔偿25万元台币,可上诉。

    热点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