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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外交部指示3驻美办事处 研提购置计划

    中华民国外交部。(本报系数据照)

    台湾外交部外馆自有率仅15.32%,遭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质疑。外交部对此表示,除提出4项改进对策、加速目前推案外,已指示驻波士顿、丹佛及休士顿办事处,研提购置计划。

    据台外交部送交立法院的「推动驻外馆舍购置计划进展改进对策」书面报告,近10年购置芝加哥、欧盟兼比利时、泰国、洛杉矶、布里斯本、旧金山意大利等8处驻外馆舍;其中,驻洛杉矶办事处、驻旧金山办事处预计今年完工进驻。驻意大利办事处则在今年进行局部优化装修。

    台外交部表示,除督促刻正运行的计划外,已依行政院核定的优先推动外馆馆舍购置清单,指示驻波士顿、丹佛以及休士顿等3办事处研提购置计划,逐步提高自有比率。

    立委质疑外馆自有率仅15.32%偏低,年花巨额租金。根据外交部最新统计,海外共111个外馆中有19处为自有馆舍,其他均属租用,外交部112年度预算的外馆租金则编列了新台币8.8亿元(约2855万美元)。

    台外交部指出,驻澳洲代表处馆舍因房东出售意愿改变,刻意哄擡售价,经多次协商仍未达合意,暂时中止购置计划;驻雪梨办事处于今年开始,办理房地产仲介、征求合适对象及实地勘选等作业。

    对此,外交部提出4项改进对策,第一,提供外馆购置计划范例及「驻外馆处购建馆舍作业程序及注意事项」给外馆参考;第二,加强驻外人员政府采购法相关训练,并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营建工程采购专家创建咨询管道。

    根据报告,第三项措施是成立内核工作小组,严控计划进度及经费管控,另每月至少一次须将推案运行进度报部;第四,则是实地督导并协助外馆解决推案困难及疑问,并提供业界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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