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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党廉政会决议:郑文灿若涉贪遭收押 立即停权3年

    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涉贪交保,民进党廉政委员会举行临时会确定立案处理。(摄影/曾原信)

    桃园市前市长、已辞海基会董事长的郑文灿涉贪获500万元(台币,约15.4万美元)交保,桃检8日抗告成功,合议庭撤销发回桃院更裁,将重开羁押庭。民进党廉政委员会今(8)晚举行临时会,确定立案调查,若郑文灿被裁定羁押将停权3年;若一审有罪将除名,若无罪则会撤销停权处分。

    民进党廉政委员会今傍晚6时30分举行临时会,共7名委员出席,讨论逾2小时。主委邱骏彦会后接受媒体访问指出,廉政会确定立案,并作成决议,若郑文灿被羁押,将停权3年,之所以从重处分,主因是廉政会认为,越高等级的国家公职,必须给予更高要求。

    邱骏彦指出,假设郑文灿今晚被羁押,明天就确定停权3年,短时间内廉政会不会再开会讨论,如果没有羁押成功,廉政会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会请当事人出面说明。

    他续指,如果一审判决有罪,可能会有进一步严厉处分,依照廉政条例就是予以除名;反之,如果一审判决无罪,就会撤销停权3年的处分。他强调,廉政会所做决议不会受到法院判决影响,也许法院判决无罪,但廉政会认为此行为很不妥,还是会予以处分。

    邱骏彦解释,此案的调查方向,主要还是依照贪污治罪条例为方向,廉政条例中所要求的要件,跟民进党纪律评议条例也都吻合;他说,7名委员会中是一致通过做成上述决议,大家都很重视此案。

    邱骏彦透露,郑文灿的辩护律师也是廉政委员,但他申请回避;廉政委员会也认为他应该避嫌,不让他参与相关会议。

    邱骏彦说,廉政委员会是独立单位,做成决议不需要党中央同意,现已将决议送到党中央;他也说,郑文灿应该知道廉政会今晚要开会,但没有任何表示,「我们也不需要等他任何消息,就依照廉政条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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